第四十四章 给老高一个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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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戏又开始了,什么好戏呢?就在史红文假意欣赏苏妞南的裸体的时候,苏妞南突发奇想的对史红文说道;“小史,你不知道我们办公室,不在我们局里,我看就你的身材是最好的,我是指结过婚并且有了孩子的女同事当中。”

史红文也是喜欢听恭维话的女人,大凡是女人的没有一个喜欢听恭维话的,史红文也不例外了。现在她听到苏妞南当面也赞美她,自然是很高兴了。但是,她以为苏妞南不过是说说而已,没有想到,苏妞南却接着说道;

“小史,不如你也脱光了吧,这样我们好不容易有一个相互欣赏的机会,你别光顾了欣赏我的身体,我呢今天也想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你的身体,好不好呀?”苏妞南是很真诚的说的,这让史红文感到有点为难。

可是,自己都很好的利用苏妞南换衣服的时候,欣赏了一下她的身体,那么为什么就不能让她欣赏一下自己的身体呢?难道说自己的身体还不如她的身体好看吗?对于自己一向很自信的史红文,一向是从内心鄙视苏妞南的。

为什么呢?首先从学业上,自己是正儿八经的大学毕业,获得学位的,而苏妞南呢,不过是大专而已,而且还是一般的大学上的大专,所以说,从这一方面,史红文就比苏妞南要占优势。其次,自己从长相来说,要比苏妞南要长得好,尽管这个方面猫洗脸拒不承认,老是说苏妞南要比史红文长得好看,谁知道那个糟老头是怎么样的审美观点,也许他的审美是狗屁。

其次是从婚姻的组合来说,史红文的丈夫是新华社的记者,这可是非同小可。而苏妞南的丈夫是医院的外科医生,当然了,做一个外科医生,而且是比较有名气的外科医生,社会地位也是了得的,但是从社会的意义来说,史红文总是觉得还是自己的丈夫厉害。

然后再从双方的子女来说吧,史红文有一个女孩子,苏妞南有一个男孩子,而且两个孩子的岁数都差不多,都是六七岁,都上一年级。苏妞南的儿子很调皮,有多动症,刚刚开学不到半个月,就被老师老是点名批评,而且这个孩子还老是喜欢打别的孩子,让别的孩子的家长很是生厌。

相比之下,史红文的孩子因为是女孩子,长得乖巧懂事,又很讨老师的喜爱,学习也好,所以说在老师的眼里一直是被宠爱的。就从上述几个方面来比较的话,总体来说,史红文还是占据着优势。因而就在内心有一种看不起苏妞南的感觉。

虽然这些感觉不能在表面上流露出来,而且还要在面子上学会应酬对方。让对方觉得你很看得起人家似的。比方说,刚才苏妞南脱光了衣服,就让史红文大加赞赏,这就大大的满足了苏妞南的虚荣心。?现在,这个满足了虚荣心的女人竟然要自己脱了衣服,来供她欣赏欣赏,这是从何说起呢?

是不是苏妞南认为自己的身体要比天下所有的女人的身体要好呀?如果是这样的话,岂不是坐井观天的青蛙吗?好吧,你这个大嘴的青蛙,让你看看,也让你开开眼,天下的女人比你美丽的多的说不清,远了不说,就眼前的就是大姐我了。

“小史,你算了吧,你是不是在说反话呀?如果你丑的话,那么我呢?还不寒碜死呀?”苏妞南说道。她一边说着,一边就搬过史红文的肩膀,咪了一下眼睛说道;“来吧,反正这屋里就咱姐妹俩,快脱掉吧,让我也开开眼呀。”

史红文经不住苏妞南的好言相劝,又想到一本杂志上说的,女人有时候脱去衣服,可以释放一下负载的重压和心情的抑郁,可以疏放自己的情绪,是对身体的一个很好的缓解。想到这里,她就不再推脱了,便三下五除二的,脱去了身上所有的衣服。

“好吧,脱就脱,好久都没有好好的欣赏一下自己的身体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就让你也好好的评价一番我的身体,到底有什么问题没有?”说着,史红文就脱了衣服,而且是脱得是干干净净的,连袜子都脱掉了。

在这个时候,只有苏妞南像个大傻瓜一样张口结舌的望着史红文的身体,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来。哎呀,真是美人坯子呀!红是红,白是白,黑是黑,多么的健硕,多么的优美,多么的让人心动呀。“怎么样,我丑吗?”史红文明明听到苏妞南的赞叹声,还要欲擒故纵的来一个谦虚话。

两个姐妹的一丝不挂,让躲在双卧的另外一间卧室里的老高可是大开眼界了。哎呀,他还从来没有欣赏过如此清晰的画面呢。怪不得女人的身体是上帝画出的最完美的作品呢。今天能够亲眼目睹,真是心服口服眼前的上帝的作品了。

他一边看着,还一边兴奋的在卧室里跳跃着,哼着歌曲。当然了,他所哼唱的都是老掉牙的老歌儿了,像什么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还有我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在这里作者忍不住给老高提醒一句;你老是装嫩还是怎么的,你都多大了,还唱小朋友的歌儿呀,也不怕声音传到隔壁去,惊动了两只母鸟儿),还有北京的金山上等等,反正都是革命歌曲儿。

正在他自娱自乐的时候,门突然的被人从外面给打开了,啊,原来是老伴回家了。这个老家伙不是去超市了吗?难道就回家了,没有那么快的速度吧?实际上,也不怪人家老婆子,她的确是去了超市,可是人年纪大了,就爱忘事了,等到她要买菜卖肉的时候,一模口袋,得,忘记带钱了,你说说,这是什么事儿?

老太婆那个沮丧呀,别提多么的糟糕了心情。想给老高打电话,让他赶紧去超市送钱吧,可是手机也一起忘记带了。好嘛,这个老太太,没有把自己给忘记带到超市就算是很幸运了。什么也不想了,赶紧朝后转,向前迈步走。

当然不能迈大步了,因为年纪大了,如果迈大步的话,重心不稳,要是摔一跤可就代价惨重了,因为你摔倒了,通常情况下,是没有人敢扶持你的,因为人家不是没有同情心,而是人家怕你讹他(她)呀,你说对不对,现在这个年代,什么人没有?古人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点不错。

老太婆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来到了家门口。然后从门缝下掏钥匙。因为钥匙放在门缝里,你即便是到了外面不带钥匙的话,也无所谓,反正钥匙塞进门缝里,到家门口,自己取就得了。开了门,再顺手将钥匙塞进门缝里,下次好用。

开了第一道的防盗门,然后是里面的木头门。怎么搞的,今天的木头门为什么虚掩着呢?难道是老高回家了吗?不可能,老高不到下班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回家的。再说了,家里没有什么事情,回来干什么?

那么门虚掩着是我出去的时候,忘记带上了吗?有可能。不过,老太婆心想,自己出门的时候,明明带上了门,怎么会没有锁门呢?难道是家里进了贼吗?对,这不是不可能,因为家属楼的四单元的一楼就在不久前遭遇过小偷的侵入。

好在那一家不常住,家里也没有丢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小区来过贼这可是事实,所以说,街坊邻居的都有所防范了。谁也不想自己家遭贼惦记,你说对不对?自己家虽说没有什么金银财宝,可是有一点黄金首饰,倒是塞进卧室的床铺下面,那是自己逢年过节,或者是重要的场合下,佩戴的。

平时不用的时候,就随便的掖藏在床铺底下了,如果要是小偷进了家,说不定就轻而易举的找出那点黄金首饰来,虽然不值多少钱,可是也是自己的老家底呀。如此想着,老太婆就轻手轻脚的进了家门。为什么要轻手轻脚的呢?因为做好两手准备呀,万一家里进了贼,自己这样的走法,不至于惊动了正在作案的小偷呀。如果要是让他给撞见了主人突然回转家门的话,会给主人致命一记!

家里倒是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客厅什么东西都摆放有序,还是自己临出门的时候,收拾房间所摆放的位置是一模一样的,可是沙发上为何出现了一个女人的挎包呢?而且还是粉色的,不用说,这个精美的小挎包肯定是一个年轻女性的。

发现了小包,就像是打翻了六味瓶似的,什么滋味都扑鼻而来,什么酸的,辣的,咸的,苦的,甜的,等等,心里不觉的马上就生出来对老高的无比的怨恨和怒气来。好呀,你这个老高,接着上班的时机,跑回家来泡女人!

老太婆别的还能够容忍老高,比如说,你不喜欢做家务,我不让你做,你不喜欢吃大米,我就放弃自己喜欢吃大米的习俗,天天吃大馒头和饼子还有面条什么的,不就是为了迎合老高的胃口吗?啊,你老高我把你养肥了是不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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