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老高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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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有戏。老高没有想到偷偷的安装偷窥器,企图想偷窥隔壁房间的美女,没有想到却发现了一桩大案。原来隔壁住的两个美女是黑社会雇用贩卖假币的。为什么两个美女要住着老高一起开会的代表们做居住的楼层呢?难道说就不怕被人发现她们正在从事着一件违法的事情吗?

原来两个美女住在老高的隔壁,正是黑老大的主意。因为警方不会怀疑到正在会议期间的各位代表们的。所以说,两个美女执意在进驻九宾馆的时候,住进与开会的代表们下榻的楼层,这样好掩人耳目,逃避警方的打击。

两个美女一般的活动规律是,早上大约在六点就起床了,七点不到便出门了,去哪里了呢?当然是打车去了郊外。在那里距离城市大概是五六十公里,便有一大片的农田和村庄。在城市日益扩张的当下,这里就成为城乡结合部了,既有城市的影子,又有乡村的面貌。

居住在村庄的除了当地的农民,还有相当多的外地涌来打工务农的年轻人。因为这里的房租很便宜,又能够有轻轨和地铁通过,加上城市和乡村的公交车,所以说,交通还是比较便利的。所以说,很多的四面八方涌来城市的年轻人打工人潮,大都选择在这里居住。

他们白天如潮水般的涌入到城市,晚上又如退潮般的涌向城乡的边缘地带。这样的人等,很有点候鸟的味道。怎么办呢?如果不这样的话,还能够居住到哪里去了呢?你没有瞧见吗,凡是漂在这个城市的人,那个不是城市与乡村之间来回跳跃,挣扎和生存呢?

所以说,两个美女很会选择地方,来伪装自己,让公安起初对她们的行动毫无知晓,这就助长了两个美女贩卖假钞的疯狂性。两个美女一个叫田玲,一个叫田歌,这名字倒还有诗意,也证明了两个美女很是做贼心虚,也说明了她们的谨慎和狡猾。

但是,狐狸再狡猾,也难以逃脱掉法律的严惩。不管你使用什么手段,也不管你实施什么内容,童童在家,如果憋得很,就坐在床上,一遍遍的书写毫无意义的字和单词,好让别人看见,呀,还是去好了,至少可以增长一些见闻。

要说老高的右耳朵可真是有点顺风耳的感觉呢。才不到半天的功夫,就探听到了有着价值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原来两个美女回来是为了在一个黑皮日记本里,记载下当日成交的数量和钱款。一个说着,一个还负责写着,同时对照着那个数,在对照着念道。

老高听到的数码已经到了百万级别了,说明她们的成交量是非常大的。而且还不见两个美女提着什么重东西,每次回宾馆都是空手而来,再空手而去。闹的开始公安没有少费劲,直到老高无意的偷听隔壁两个美女的活动轨迹,积极向警方报警。

警方根据老高提供的线索,从暗中监视两个美女的日常活动行踪,花费了数月时间,终于在侦查过程刚刚进入到半个多月的时间,将贩卖人民币的特大团伙一网打尽了。为此,公安还对提供破案线索的老高给以了一定的奖励。

好嘛,基于偷窥的动机,却意外的帮了公安一个忙,打掉了一个贩卖假币的特大团伙,因此还得到了公安的奖赏。这个事情,让老高信心大增。从那次出差归来,老高的偷窥意识就越加的强烈起来了。也就有了后面史红文和苏妞南因为要换连衣裙,而被老高热情的邀请道家里,结果被偷窥的现象。

偷窥不相识的人,和偷窥相识的人到偷窥自己的同事,老高成了偷窥的高手了。被偷窥的对象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不知道自己被偷窥,而偷窥者却躲在暗处,得意洋洋。这样的事情,直到老高的老伴儿突然的回家,发现了老高的这一特别的嗜好,才中止了老高的欲望。

话又说回来,老高那天邀请书妞南和史红文到他家换连衣裙,不是其老伴刚好去菜市场买菜,不在家吗?史红文和苏妞南在一个卧室里,苏牛南脱得一丝不挂的让史红文欣赏自己的身材,史红文也乐于在这样的机会,能够一览无余的好好的看看同事的裸体。

这也是史红文的一种略为有点病态的心情。因为在工作当中,同为一个办公室的两个女同胞,苏妞南连续两年都得到领导的赏识,而被评为年终先进,这让妒忌心很强的史红文,大为不满。凭什么都是同样的女性,她能够得先进,我就不能。

难道是苏妞南比自己多长了肉不成?这是史红文不服气的一种心态,今天能够看到书妞南的裸体,这让她的那种心态得到了一种释放,虽然表面上大加赞赏苏妞南的身材多么的苗条,多么的有范儿,多么的迷人等等,暗中却讥笑苏妞南有一身的赘肉。

比方说,肚子上赘肉都堆满了,沿着肚脐眼,形成了两道深深的沟堑,腋下靠近前胸的地方,甚至还堆出了两个小丘陵,其他的地方,肉都不再如姑娘般的那么的光滑和紧绷绷的感觉,而是松弛,失去了一种张力。

与此同时,躲在暗处偷窥苏妞南的裸体的老高,却对苏妞南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啊,造物主呀,你咋就那么的伟大呢?你看你把女性塑造出多么的迷人的程度呀,那个神奇的造型,简直如西方断维纳斯,妙不可言。”

当然了,面对一个年近花甲的老头儿,任何光着身子的女性都能够引起老高的兴奋和夸耀。可是,老高对于自己的老婆,却充满了一种鄙夷的态度。他甚至都不愿意看到老伴的光着身子的样子。有一次老伴洗澡,想让老高帮忙,搓一下后背,可是呼唤了好几遍,就是唤不来老高的人影儿。

原来老高一头扎在阳台上,开始忙碌摆放在阳台上的花盆了。这些花盆,老高完全是不管的,都是老伴浇水和管理。现在,当老伴在卫生间洗浴的时候,需要他来搓背的时候,老高却主动的伺候起阳台上的花花草草了。

气的老伴只好光着身子,头上抱着一条毛巾,怒气冲冲的从卫生间光着脚丫,穿过客厅和一间卧室兼写字间,来到了阳台,硬是将老高拉到了卫生间,让他给自己搓背。在给老伴搓背的过程当中,老高却有着好像自己受刑般的痛苦。

这痛苦就来源于眼前老伴的那臃肿不堪的身体。你瞧瞧,这哪里是人的身体,分明是猪的身体呀。到处赘肉肆虐,到处都奇丑无比。可以说毫无美感所言。这样的身体怎么可以被造物主造出来呢?或许是造物主制造了太多的美神儿,偶然失手,造出了如老伴这样的丑陋的样子来。

老伴也感觉到老高的态度了。好嘛,现在就开始嫌弃我来了,你早干嘛了呀?当初不是你死乞白赖的纠缠我,硬要我嫁给你不是吗?那个时候,也就是时光倒退好几十年,我那个时候还是妙龄女郎的时候,那身材处处都惹得小伙子的眼光如舞台追随的灯光一般,别提多么的自豪和自信了。

老高当初就是那众多的追随者之一。要不是有一年夏天,突然天降暴雨,那暴雨一连下了十多天,地上洪水横流,自己就是在上班的途中,突然遭遇一股更加迅猛的洪峰,结果被洪水给冲走了,恰好在这个时候,路过的老高奋不顾身,纵身跳入到洪水当中,不顾生命危险,硬是从阎王爷的口中,将自己给救出来了。

还没有等自己的头发干呢,老高就单膝跪地,突然握住自己的手,如同舞台剧的小丑那样,大叫一声;娘子,你肯嫁给我吗?老高当时也算是一个美男子,适中的身材,比较颖长的身材,肤色不算黑,也不算太白,反正不难看,还有那么一点气质呢。

就凭着外表还算是让自己接受之外,老高还是广播电视台的一名采编,这样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就犹如有了一个铁饭碗似的,谁也砸不碎,谁也抢不走的单位条件,让自己心动了。特别是老高求婚的时节还算是抓的比较好,一下子就让自己心里接受了。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在当了老高的新娘子的那天晚上,他也是面对自己的身体,喃喃的赞美道;“哎呀,我实在是找不出什么语言来形容你的美了,尤其是你的身材简直是美轮美奂,让我迷恋不已。我现在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娶了如此美丽如女神的你?我是不是在做梦?我是不是生活在一个错觉当中?”

直到老高的这个新娘子主动把手伸向他,并且把他拉回到自己的胸怀里,眼看着老高陶醉般的昏睡在了自己的怀抱里,自己此刻的幸福心情简直是无法形容了。啊,天下的幸福,难道有这样被男人所追捧的吗?

没有。你没有,我有。这就是幸福。可是,这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再也回不到以前了。你瞧瞧现在,老高他甚至一年不看我的身体,也好像无所谓一样,好像我这个老太婆在他的眼里,就像是一块丑陋无比的石头,让他退避三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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