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意外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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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的骏马停在了一家高门大户前,两只威武的石狮目光炯炯地坐于门外。而今日,一向气势凌人的石狮也消了气焰,颈上结起了鲜艳的绸花,为宅内的主人添喜庆婚。

这对石狮子的石色颇新,正和这宅子一样,都是刚刚落成的,唯有里面居住的主人却不是新的。他在二十年前就在这大宅中出生、成长,那是一段幸福又不可多得的时光,如今他既已回到了这座大宅,不仅仅是将宅子重新翻建,更继承父业做起了生意。人来客往,大家都唤这宅子的主人为——夜老板。

“夜府。”

飞鸟举目而望,他刚从这个门口出来,在十字大街上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里。他不算寄人篱下,夜老板的生意他也有份,他现在住在这里习惯了,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而且今天他还要在这里迎取他的新娘,真正的“成家”。

伴着喧天的锣鼓唢呐,一个美娇娘迈着碎步从门内款款走出,她披着红盖头,由喜婆搀着上了花轿。飞鸟翻身下马,这便一个飞腿又将轿帘踹开,单手一搂,如抓一只小兔子似地将新娘丢到了背上。背起新娘,他竟运出轻功,步履如飞,直携着新娘掠到喜堂之上,方才驻足。

所有迎亲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唯有那个乞丐向天空伸出了一只手,大声叫道:“等等我!”

闻这一声高喝,众人纷纷侧目,但见乞丐下落的衣袖中,竟探出了一只如莲藕般的白皙手臂。那乞丐却不理旁人惊愕的眼光,只是拼命挥摆着那只手臂,拨开人群,急匆匆地撵了上去。

“你们看,这乞丐居然也会轻功。”人群中,不知是谁看出了那乞丐的步伐,诧异地指出。

偏偏这一句被那飞掠中的乞丐听见,他得意地回头,在众人的目光下掏出了一支翠绿的棒子。这时,院里的宾客已来了十几人,大数是与夜老板有生意往来的商贾,但也不乏有偷鸡摸狗之辈混入。尤其是其中一位衣着“朴素”的食客,一眼便认出了那棒子的名堂,吃惊地喃喃:“打狗棒……”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那乞丐是丐帮帮主的消息不胫而走,在人群中传得沸沸扬扬。人们聚向喜堂,这回备受瞩目的不是新郎新娘,而是那个堂而皇之坐在太师椅上的乞丐。

“难怪那乞丐神气,原来是堂堂丐帮帮主啊。”

“可不怎的。”

“你们不知道吧,这丐帮帮主和咱们夜老板可是有交情的……”米店的赵老板登时编起了自己的故事,凭借着一张三寸不烂之舌,竟然说得头头是道,另几名围过来的商贾俱都听得连连点头。

这一群人在此开了书场,又有人七嘴八舌地嘻嘻哈哈,边磕着瓜子边看着喜堂上的夜家下人们出出进进,倒茶递水,的确是热闹非凡。距离吉时尚有一个时辰,新娘在侧厅中补施粉黛,飞鸟则招呼着出席喜宴的宾客,直到他走到太师椅旁,才注意到了乞丐手中那根有着繁复凸结的翠绿棒子。

那是丐帮帮主之物,江湖中人人知晓,只是棒子曾一度为无名山庄所藏。吴铭死后,飞鸟在整理宝物时,也曾想把这棒子还与丐帮帮主,但一直苦于无缘与帮主相见。后来无名山庄遭遇大火,他本以为此宝在那场大火中已毁。没想到,他今日居然还能重见这根打狗棒的光辉。

“原来是丐帮帮主,刚才在下竟让帮主牵马,真是不好意思,飞鸟失敬。”飞鸟瞄着乞丐手中的绿玉棒子走了过来,拱手赔礼。

把玩着打狗棒,乞丐砸了一下舌,没有理会飞鸟,却是以手塔篷向着门口张望,边嘟囔着:“怎么还不来啊?”

“帮主,您在等谁?”飞鸟试探着问。

“在等参加你婚礼的人啊。”

“哦?”飞鸟眼光向宾客间一扫,“这里除了绸缎庄的周老板没来,其他我请的人都应是来全了,还有谁?”

“难道你不想见他?”

乞丐一句突兀的反问,令飞鸟握着茶壶的手指一震——他?这乞丐口中所说的他……难道是大哥?不,不可能,大哥已经死在缥缈峰了,虽然没见到尸体,但我守到了尾七也不见大哥出现,人不饿死也要渴死了。呵,难道是大哥泉下有知,知我今日大婚,便是化作了鬼魂也会前来道贺?

索然一笑,飞鸟回身,正见夜老板手里攒了一朵大红花从内门中走出来。夜老板今日气色很不一样,也许是因他褪去黑衣、换上了一身绛红长袍的缘故。那有着复杂暗纹的锦缎红袍配上他如刀削斧凿般的深刻五官,另有一番别样的韵味,冷肃、贵气且雅然。

“既然不做杀手转为从商,为何还总是穿着黑衣?”飞鸟曾经这样问他。

他却笑谈:“有些东西习惯了,一辈子也改不了。”

习惯,一个人的习惯的确是很难改变……飞鸟不去勉强,只要他能看到那冰冷的面孔上时不时咧开的嘴角,即使僵硬,便已满足了。那笑容许是生意场的特殊需要,或是夜里欢他真的已经变了,如蝴蝶蜕茧,变出了他本来的模样——那个曾经居住在这所深宅大院的夜寂。

没错,夜老板现在的名字就叫夜寂。不过,不是寂寞的寂,而是霁日的霁,“夜霁”代表夜色逝去、雨过天晴。

尽管改了名字的夜里欢,还是习惯了一身黑衣,但是飞鸟却喜欢见他褪去黑衣的模样,尤其是夜里欢今日穿的这身红袍,大有与他这个新郎争锋媲美的姿态。

原来这个冰人也有动人的一面啊……

飞鸟正要感叹一句,却见夜里欢手中刚攒的大红花霍然坠地,他不去捡而是怔怔站在原地,凝滞的目光中一瞬间涌出了复杂的情绪。那些情绪不是冰晶般的寒冷犀利,而是喜悦之前的震撼。

“阑儿!”

夜里欢不知道是怎么走过去的,他只感到他的双手抱住了一具柔软的身体,那种充实的感觉令他内心无比的踏实和幸福。在冰中三年,他虽然意识淡薄的渡过,然那记忆中最深刻的人却徘徊在他脑中萦绕不散。每每在他要冻死之时,总是会有一个女人把他从鬼门关呼唤回来,那个女人便是他现在怀中之人——他的妹妹夜阑。

是沁儿来了!……飞鸟转身一看,非但是沁儿来了,一个男人也同时出现在他的眼中,而且这个男人他和夜里欢都认识。而此时,男人已经恭恭敬敬地单膝跪地,用清朗的声音唤了一声:“教主。”

“起来吧,无痕。如今这里哪里还有什么教主,以后不要再这样叫了。”夜里欢勾起的嘴角顿时一塌,闻到“教主”两个字竟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愧疚、痛苦、悔恨……很多种莫名的感情一齐涌上了心头,令他那双热忱的大手不由得从沁儿的背上滑落,退开一步。

“是,教主。”无痕听命地起身,继续道:“教主,无痕不敢欺瞒,您在无痕心里无论何时都是教主,即使嘴上换个称呼,无痕心里仍是在唤着教主。”

夜里欢楞了一下,一团暖流冲淡了刚才他心中复杂的感情。“也罢,随你心愿吧。”他微小地扯了一下嘴角,转目看向妹妹,“你说呢,阑儿?”

“我说不行!”沁儿把脸一板,抬手拉了拉无痕垂在身侧的手,向他扬起秀气的眉梢:“你真的还要叫我哥教主啊?”

“呃……”无痕咬着牙,滋滋吸着凉气,竟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支支吾吾地唤了一声:“大、大哥。”

“大哥?”飞鸟手里握着夜里欢刚掉在地上的那朵攒花,笑着踱来:“哦,原来你们两个人已经……已经……”

“是啊。”沁儿把无痕的手抓得更紧,脸上一热:“我们已经成亲了。”

“无痕——”夜里欢一语欲出,想说:谢谢你不嫌弃我妹妹,她被吴阴天玷污了身子,你竟还肯娶她、照顾她。但是,这些话始终是难以启齿,他张着嘴巴,只抖落了三个字:“谢谢你。”

“应该的。”无痕这话说得客套,似乎是因为他忠于夜里欢才肯娶了教主的妹妹,但下一刻,他那饱含深情的眼眸让夜里欢刚挑起的眉梢安心地平复下去。

夜里欢平复了情绪,随口问:“你们两个还在江湖上漂泊么,过的可好?”

“当然。”沁儿说话间退后一步,一震双臂,倏地从云袖中弹出两把短剑。“唰,唰”两下,她挥手间已在空中扫出两道锐利的锋芒,光影破空,肉眼可见,这一举动直把这一屋子的商贾吓得白了脸色。

“阑儿,不要在这里动兵刃,别忘了,今天可是飞鸟兄大喜的日子。”夜里欢冷声呵斥,却未动武阻止,因为他根本想隐藏身份,不想被人揭开过去。

“好。”沁儿一个字掷地有声,将白刃收回双袖,向着四周抱了抱拳,“对不起了,诸位。”

夜里欢也陪着笑,跟着抱了抱拳,这便又拍拍妹妹的肩膀,笑道:“阑儿,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家,跟着哥一起,把父亲的家业全部都赚回来好不好?”

“哥,这事儿以后再说吧。”听夜里欢这么为她夫妻安排,沁儿反是不大情愿。她瞥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无痕,忽然揽起丈夫的臂弯,幸福地淡笑:“其实无论在哪儿,只要跟无痕在一起,我宁愿和他做一对剑客侠女,浪迹天涯。”

闻言猛地一怔,半晌,夜里欢才点点头,算是同意了。其实,他能看见妹妹幸福已是再无遗憾,还求什么呢,难道真要把阑儿一辈子留在他身边,每日为妹妹梳辫子么?显然是不可能的,妹妹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家,即使他心里再爱妹妹,也不可能去做妹妹幸福的绊脚石。

想通了之后,夜里欢转头向飞鸟道:“你也快去准备一下吧,还有半个时辰就到吉时了。”

“放心,该准备的我都已经准备好了。”飞鸟泯唇一笑,转身,坐到了乞丐刚坐过的太师椅上。

那座位上果然还存着乞丐身体的余温,可那乞丐却由于焦急而站起来,快步走向厅门,他扶着门框,抻长脖子向远处张望,边叹着:“唉,怎么还不来啊,不会出了什么状况吧。”

“你到底在等谁?”夜里欢好奇地跟在那乞丐后面,忍不住开口相询。他本就好奇,为何飞鸟出去迎亲会请回来一个乞丐,这刻见到那乞丐手中的打狗棒,更加琢磨不透——他会是丐帮帮主?可记得那丐帮帮主高大魁梧,而面前这瘦小枯干的男子,说是练武之人,还不如说是个穷酸书生……但是那打狗棒又怎会落在他的手里?

“嗙!”

乞丐将打狗棒向地上一戳,回答了夜府主人的问题:“我在等谁?自然是在等当今的武林盟主了。”

“当今武林盟主?”夜里欢一惊,他自从被困玄冰之后,就不再过问江湖中事,直到今日,他也不清楚武林盟主究竟是谁。只是听飞鸟提过,他在冰中这三年来,武林中一直没有甄选出合适的盟主。但听这乞丐言下之意,似乎现在这盟主是定下来了。那么,这位盟主又是谁呢?他为何肯纡尊降贵,亲自来参加飞鸟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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