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一夜缱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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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秦素素斩钉截铁般的回答后,感觉像是平地一声雷,不偏不倚正好久砸在了他的脑袋瓜子上。让他的大脑顷刻间空空如也,如同一张白纸,眼冒金星,心跳加速。就是打破脑袋,他也不曾想到伊春院的大老板竟然就是这位在历史上号称“清朝第一勇士”的清朝康熙初年四大辅政大臣之一的鳌拜。

转念一想,刘盛想到了自己从历史课本中看到的鳌拜囚死于牢中的下场,就不寒而栗。至于,是否是灭鳌拜满门抄斩,还是灭九族,他并没有细致研究,毕竟,考试的时候,也不会出这种有意思的考题。

如果鳌拜是满门抄斩,刘盛也就不用在此杞人忧天了,若是定下灭九族的罪名,作为鳌拜名下产业之一的伊春院,这里面的上上下下一干人等,恐怕难留一个活口。不仅如此,就是雅安阁恐怕都要受此株连。想到这里,不免让刘盛在寒风拂面的大街上,倒吸了一口凉气,打了一个冷颤,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

与刘盛形成鲜明对比的秦素素,倒是跟个没事儿人似的,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行走在大街上稀稀拉拉的各色人等,根本就没有回头去理会跟着她身后,慢了半拍的刘盛的表情,当然,就更加的不知道刘盛心中所忧虑的事情了。

话又说回来,关于这段史的具体真相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后世的人都是不得而知。即使后世的教科书上白纸黑字,浮光掠影一般地记载鳌拜被杀的大致经过,恐怕也是掺杂了不少水分在里面的,毕竟那只是一堆冷冰冰的文字记载而已,是后世的史学家们根据清朝史书研究出来的这个结果,是无法还原历史的真相。

记得一位历史学家说过,历史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可以历史就是历史,过去发生的事情在后世是无法重现的,只能不断滴去考证,而并不一定是历史的真相。但是,对于鳌拜来讲,可以确定一点的是,他肯定是被康熙在十六岁时囚于牢笼之中的。

“姐姐我到地儿啦,你这个护花使者的任务也算是圆满完成了。”秦素素站在雅安阁大门前,对着身后若有所思的刘盛,耸了耸肩,说。

“嗯,呵呵。”刘盛原本正思索着鳌拜下场,并为自己和伊春院和雅安阁的上上下下的活路而忧虑,听到前方秦素素的话儿后,一时间措手不及,脑子迟钝了片刻后,略显急促地打了个哈哈道。

“外面的天气这么冷,不过,走了一路还挺暖和。”秦素素伸出一只芊芊玉手,理了理额前被冷水吹拂着得以小绺发丝,接着满脸笑容地对着刘盛,用征询的语气挽留道:“看样子,这风吹的是越来越大了,大家都忙活了一整天,我看,你也饿了吧。要是你没别的事情要处理的话,反正都已经来到家门口了,不如就顺便在姐姐我这儿歇歇脚,吃点儿热饭,暖和暖和身子,再回去可好?”

“姐姐的一番好心,刘盛心领了,无功不受禄啊。”刘盛听到秦素素说到肚子饿时,就条件反射地听到了肚子饥肠辘辘的抗议声,却强忍着从肚子里源源不断传递出来的饥饿感,双手抱拳,上身向前微倾,装模作样地推辞道。

“怎么是无功不受禄呢?你黑灯瞎火地把姐姐我一路安全送到家门口,对于我来说,这就是你的一个功劳啊。再说了,这么大冷的天儿,我要是连口热茶热饭都不给你吃的话,等到你回去了以后,刘妈妈肯定误会我慢待了弟弟你啊。”秦素素对着刘盛,进行着有理有据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狂轰乱炸地一番反驳。

话音刚落,近在咫尺的刘盛肚子里,突然传出分贝稍大的一小阵饥肠辘辘声,清晰可辨地进入到秦素素的耳朵里,于是,就乘机略带着几分揶揄地口吻,半开玩笑地说:“你看你,肚子都对你进行抗议了,就别再死撑着了。”

“嘿嘿。”刘盛被秦素素一语中的地挠到痒处,略显尴尬地打了个哈哈,从有些僵硬的面部表情上挤出一丝笑意,磕磕绊绊地回应道:“既,既然如此,那我,那我就不再让肚子跟着自己一样受苦受罪了,免得它再人前继续抗议。”

“嘻嘻。”秦素素听到刘盛风趣幽默的回答后,不免颜面轻笑了两声。看到门前进进出出的客人由刚才的三三两两,变得越发的多起来,便敛起笑容,侧过身子,打了个“请”的手势,落落大方地道:“刘公子,请进。”

“刘刘某不敢到,秦老板,还是您先请。”刘盛听到秦素素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也心领神会地打了一个“请”的手势,谦让道。

两人谦让了一番后,秦素素拗不过刘盛,便索性先进了大门,在前面带路,算是作为刘盛的引导员,刘盛屁颠屁颠地跟着秦素素身后,轻手轻脚地走着。这样,一女一男,一前一后的画面,女的穿着一身男装,可谓是飒爽英姿而又明眸皓齿;男的穿着一件紫袍,大约摸一瞧,意气风发,再仔细一瞧,人模狗样。

在刘盛的心中,还是保留着现代的思想礼仪体系,绅士一般地坚持着“女士优先”的原则。而在秦素素看来,她根深蒂固的思想是“男尊女卑”,刘盛在今天看来才十五六岁的年纪,要是搁在今今天的话,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着习,伸手向家里要钱,在大人眼里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孩儿呢。

可是这要是放在古代的话,十五六岁的男子,那就跟现在二十几岁的人差不多,都不会拿他们当小孩儿来看待的。再者,刘盛如今做了本届花魁大赛的主事人,通过进一个月的操持比赛,在听闻过花魁大赛的人看来,那就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啊,已然是小有名气了。更何况,秦素素是打心眼里倾慕她这个义结金兰的干弟弟,当然,不免要礼让一番。

待两人在秦素素的房间里暖炕上,分别在放置着得一张小方桌两边坐定后,过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几样热气腾腾的饭菜,就被一个手脚麻利的使唤丫头端了来。

雅安阁刚健了不到三年,依照满人的习俗,在可供人居住的房间内,都砌了一张抗,用来代替床。伊春院在清兵入关前,就已经存在了,就没有砌炕,不过,冬天来临的时候,有暖烘烘的壁炉,室内也很是温暖,就不会感觉到寒冷。

当然,对于那些自足自给,勉强维持生计的寻常百姓家,是购买不起煤炭烧炕或者烧壁炉的。以前的冬天都是冰天雪地,刺骨寒冷的。今天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冬天已然不再像一个冬天,小时候,经常可以看到屋檐上有几十公分长的冰挂,现在却都极为罕见。

就是有,冰挂全长也不过几厘米而已,可以想见,再过几十年,甚至再过几百年,冰挂不仅会荡然无存,彻底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当中,可能就连冬天也会跟着冰挂而消亡。那时的动态呢,也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冬天。

不仅上来了热饭热菜,秦素素也顺便叫下人拿了一小壶女儿红来,这幅图景,可以用十个字来形容:美女配“禽兽”,佳肴配美酒。虽然,刘盛长着一副俊朗的外表,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夜承欢,在当时的人看来就真的是“禽兽”不如了。

刘盛吸取了上次的经验教训,不再那么贪杯,每次举杯都抿一小口,跟喝毒药似的,不敢下咽。因为经上次一役,让她深深地明白了,曾经在小说里经常提到的美酒之一——女儿红,酒劲儿和后坐力还是蛮大的,比后世的二锅头差不到那里去。

古代所酿造的酒,几乎都是用传统工艺,用粮食或者高粱所酿造而成,不像如今不少大行其道的劣质酒,几乎都是勾兑而成,是工业生产线上的一个产品而已,酒香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口感也差了不止一星半点。以前的是酒水,现在的叫水酒。

看到刘盛只顾着吃菜喝粥,一副胡吃海喝、狼吞虎咽的吃相,对于喝酒却表现的索然无味,让每次举杯都一饮而尽的秦素素觉得甚是好奇。

“我,我每次都把杯中的酒饮尽,你就小酌了一口,怎么,不好喝吗?”秦素素几杯酒下肚,双颊绯红,说话略带着几分轻微的醉意,接着为这一壶酒打抱不平地道:“这,这可是二十年窖藏的女儿红,要是一般人的话,姐姐我还不请他吃呢。”

“不,不是。。。。。”在秦素素这番言辞的逼问下,刘盛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当然不能告诉她自己上次回去后拉醉如泥的实情,不然,定会被秦素素耻笑。一时间,绞尽脑汁,搜肠刮肚,找不出一个恰当的由头,于是,就支支吾吾地无言以对起来。

“不是什么呀?你倒是快快说来。”秦素素挑了挑柳叶弯眉,白了刘盛一眼,把他刚才欲说还休的话拦腰斩断,有点儿急不可耐地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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