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惊闻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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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到底在熟睡中喊了那个女人的名字,竟然,让春梅如此得感到万分惊愕,还警惕性极高地关上了房门呢?

这个女人的名字当然不一般,伊春院上上下下,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唯恐避之不及得要和她撇清关系。没错,刘盛从口中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唤着的名字就是如今的赵妈妈视之为“眼中钉、肉中刺”一般的秦素素。

春梅听到刘盛口中呼唤着“秦素素”这三个字时,当然是难以置信了。用冰雪聪明的小脑袋瓜儿一想就知道了,刘盛如她所想,的的确确是吃花酒去了,并且陪他饮酒作乐的还不是一般的胭脂俗粉,而是雅安阁的大老板秦素素。

虽说,她芳华已逝,已经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了。不过,她装扮得粉嫩俊俏的模样儿,放在不识她年龄的外人眼里,定然都会一致认为她还是个二八芳龄的黄花大闺女呢,

在古代封建社会里,女子十三岁都可以出嫁为人妻了,一般十六到二十岁,被当时的人们称为女人芳华似锦时。不想我们现在,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女性满20周岁才可以结婚,女人不到三十也都可称为年轻漂亮的年龄。

更让其他艺妓们望尘莫及的是,秦素素可是连续蝉联五届的花魁仙子(即花魁大赛冠军),媚惑男人的手段,自然是层出不穷。

想到这里,春梅有些羞怯起来,脸红脖子粗,并在心中暗骂起自己来:你这个死丫头,小脑袋瓜里都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什么事情呢。

从刘盛房间里走出来后,春梅有些负气地在心中埋怨道:你刚才就不应该给那个烂醉如泥的家伙脱靴子和盖被褥、枕枕头。他去外面逍遥快活去了,而你却惦念了他大半天的安危,你到底图哥啥呢?

“是啊,我到底图个啥呢?”春梅边漫无目的地在后院的小径上溜达,边从口中发出喃喃自语般的扪心自问。

还是老话儿说的好,那个少女不怀春呢。如今春梅和刘盛年纪相当,都是马上就要十六岁了,而且,两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如果生长在正经人家,春梅恐怕早已为人妻,都有可能生了娃儿哩。

刘盛也极有可能为人夫了,更是大有可能抱了娃儿。

可是,他们生长在妓院青楼,如果刘妈妈不是伊春院的二老板的话,钻在钱眼里的赵妈妈,肯定会教唆着这对少男少女做起女娼男龟儿来。

不过,赵妈妈手中没有他们二人的卖身契,又是刘妈妈至亲至爱的人,当然只能是眼馋着想一想也就罢了,要是真去按她的想法去有所行动的话,她还是拉不下这张布满皱纹、色斑丛生的老脸。

再者,即使赵妈妈拉下她那种不名一文的老脸,刘妈妈恐怕百分之百是不会答应的,她身不由己才做了这为人不齿却收入不菲的行当,可她并不喜欢从小养到大的两个孩子,也要步她的后尘。更何况,刘盛的爹爹不知道是那个客人,但却是她亲生的骨肉,而花了几两银子买来的春梅,将来是要做她儿媳妇的。

“春梅,你刚才在说什么呀?”月娥与春梅迎面而来,在靠近春梅时听到了她含混不清的碎碎念,便好奇的问道。

“啊”听到有个人问她话儿,春梅不由地在心中吃了一惊,抬头看到原来是月娥,心中便安然了许多,打了个哈哈道:“没,没什么。我还有事情要办,那我就先行一步了。”

话一说完,春梅拔腿就一溜烟得赶回了自己的房间,紧紧地关严实了房门,酥胸喘着粗气,久久不能平静。徒留睁着一双惊奇的大眼睛的月娥,无可奈何得摇了摇头,也自行离开了去,消失在路径的尽头。

后背看着房门的春梅,心中像是有一头小鹿乱蹦跶,气喘吁吁,酥胸也跟着呼吸的韵律如麦浪般一起一伏,两只精巧圆润的手掌一刻不停地轻抚着胸口,紧闭着双眼,脑子里空空如也,像是进了水似的。

大概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春梅才平静下来,恢复如常。突然想到还在前厅忙活着得刘妈妈,可能还不知道刘盛回来的消息,忙又赶过去向刘妈妈通报了一声,看到刘妈妈焦虑的神色慢慢从脸颊上褪去,就兀自返回了自己的房间。

日落西山,月挂柳梢,夜幕降临,刘盛已经沉睡不起,还打着轻微的鼾声,看样子,比圈在栅栏里的猪睡得都香甜。刘妈妈和春梅也就没再换他起来用膳,闻着他的一身酒气,看着酣睡不止的模样儿,两人都只是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便前往刘妈妈所住房间的客厅吃晚饭,丢下了这个还沉浸在黄粱美梦中的小酒鬼。

翌日,阳光明媚,日上三竿,刘盛还躺在被窝里,睡得很是香甜呢。可能是由于,阳光透过洞开着窗户照在了他的脸上,便条件反射得翻了个身儿,继续睡他的大头觉,丝毫没有注意到,站在床边,嘟着樱桃小嘴,瞪着一双杏眼的春梅。

在外人眼里,春梅是刘妈妈的干女儿,自从春梅被刘妈妈买回来,春梅都是伺候完老的(刘妈妈),又要去伺候小的(刘盛)。一直做着他们娘俩的侍候丫头。更何况,刘妈妈又不让她去前厅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让她陪着刘盛把花魁大赛的事情搞好就可以了。春梅就自告奋勇得负责起了刘盛的饮食起居来。

刘妈妈可是一语双关,一来,春梅识文断字,肚子里又有不少墨水,可以帮助刘盛写写画画或者出出主意啥的:二来,也可以借此,让从小待在一块儿就吵闹不休的两个人,好好地相处,日久生情,省得她在费劲儿撮合他们俩了。

这要是放在三百多年后的今天,也不能归类为包办婚姻,还真有点儿自由恋爱的意思。还别说,这三百年前的老太太的思想还是挺超前的嘛,好多三百年后的老太太们思想比刘妈妈还封建传统到土的掉渣哩。

“刘盛哥,你都睡了七八个时辰了,也该醒醒了吧。”看着刘盛翻了个身儿,还以为这个有瞌睡虫潜质的家伙醒过来了呢,双手叉着小蛮腰,没好气地道。

此时,睡意有些稀薄的刘盛,隐隐约约地听到了春梅的嗔怪声,缓缓地睁开了有些惺忪的睡眼,并用手轻轻得揉了几下,一个激灵,便一下子坐了起来,眯缝着眼睛,慵懒道:“现在什么时辰了啊?太阳怎么还没落山啊?”

看到刘盛猛得一下坐了起来,让春梅着实吓了一大跳。受到惊吓的程度无异于被从门后面,冒出一个人头,在大呼一声“啊”的程度。这下,春梅刚才还一副有模有样得跟个管家婆似的模样,现在,却成了一只惊弓之鸟。

不过,春梅用两秒钟的时间,在脑子里过滤了一下刘盛刚才的问话,刚才还被刘盛的举动惊得有些花容失色,如今又忍俊不禁起来,在心中好笑道:这家伙看来喝酒&得把脑子都给喝坏掉了吧,大上午的光景,太阳刚刚从山东边爬上来,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落到山的西边呢?要是让旁人听到了,还不得笑死人不偿命啊。

转念一想:这家伙就是长者一颗猪脑子,也不会笨到那种不分天明和天黑的地步吧。十有八九,他还为现在还是昨天下午的光景吧。

“你都睡了七八个时辰了好不?!”春梅走到放置在不远处的盆架旁,取过干燥的毛巾放进还冒着热气的洗脸盘里,而后,又走到床边,把打湿了毛巾递给了刘盛,没好气地道:“昨个儿下午,你&得跟一滩烂泥似的躺在床上就睡了,一睡就睡到了这个时候,现在,都日上三竿了,整个后院也就你一个人还赖在被窝里不动弹。”

刘盛微微睁开惺忪的双眼,双手接过春梅递上前来的热毛巾,往脸上胡乱的擦拭了几把,心道:好家伙,自己喝醉了一次酒,竟然睡了十五六个小时,真是丢人丢到家门口了。昨天在秦素素哪儿喝的女儿红,酒的后劲儿还挺大,根本不像自己看过的武侠小说里,那样豪饮跟喝凉水似的,头不晕,眼不花,腿不打颤的。看来,小说毕竟只能当作小说,并不能当真来对待啊。

虽然刘盛在心中对于自己喝醉酒后长睡不醒有点儿自责,刚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就在心里安慰起自己来:毕竟自己以前也只是偶尔喝一小易拉罐的啤酒,头就有点儿晕乎了,可意识还是比较清醒。以前,白酒可以说是滴酒不沾的。这还是我第一次喝白酒呢,不醉似乎是连天理都不容不是么。

前脚刚安慰完自己,刘盛后脚在心里就有些担心道:经常听别人说,有不少喝醉酒的人都爱发个酒疯啥的,自己昨个儿在酒精的作用下,完全是没意识,自己现在也一点儿想不起来什么。不知道自己昨个儿由没有发酒疯。看样子,春梅应该是知道一些我昨天的状况,问一问她不就知道了么。

“哎,春梅我问你一件事情啊。”刘盛把擦拭过脸的毛巾又递还给春梅,轻咳了一声,一本正经地问道:“我昨个儿,发没发酒疯啊?”

接过刘盛递过来的毛巾,春梅被他的问得一呆,并没有马上作答,而是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到盆架,把毛巾复又浸到洗脸盘里,揉搓了几下。边揉搓边在心中没好气道:你倒是没有发酒疯,不过嘴里可是唤着雅安阁秦老板的芳名来着。哼,这个家伙不仅是个好色之徒,还是个酒色俱佳的臭男人。

在心中冷哼了的同事,春梅在浸在洗脸盆的毛巾是得揉搓了一下,发出“啪”得一声清脆的响声,激起了一些水花,蹦出了盆外,有几滴水珠粘在了她的裙摆上。不过,这一切却被直直得盯着春梅一举一动的刘盛尽收眼底。

看到春梅有如此举动的刘盛,在心中叫苦不迭道:虽然春梅没有回答我,不过,从她刚才有些气不愤的举止上来分析,自己昨个儿,肯定是发了酒疯的,而且,可能发的还不是一般的酒疯,要不然,她大可不必跟一条毛巾过不去啊。

“春梅啊,昨个儿我喝醉酒了,如果我有对不住你的地方,还请妹妹你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一般见识哈。”刘盛赶紧往自己的嘴巴上,抹上了一层浓厚的蜂蜜,有些不自然得满脸堆笑道。

“啊”春梅把浸完水的毛巾拧干,放在盆架上,正准备倒洗脸水时,听到刘盛的话儿,不由地让她吃了一惊。

春梅呆若木鸡一般的站在原地,“腾”地一下,双颊绯红,面若桃花,十分羞怯,暗自思忖道:你又没对着我发酒疯,给我道得这是哪门子歉呢。不过,在我面前,你倒是喊了雅安阁大老板秦素素的名字。不会因为这个向我道歉吧。

想到这里,春梅更加得感到羞怯,不仅面红耳赤,就连原本白皙的颈项也变得红彤彤的了,跟一个粗大鲜嫩的火腿肠似的。此时,春梅的心又不听使唤地躁动不安起来,安分守己的小鹿也跟着瞎起哄得乱蹦跶,怎一个羞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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