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番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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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邺从车上下来的时候, 一股风沙迎面扑来。

他大声呛咳着, 环顾四周, 简直惊呆了。

面前这简陋的营房,一望无际的戈壁滩, 就是他以后要呆几年的地方?

他觉得自己倒霉透顶了,怎么会被分配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迎面走来的老兵皮肤粗糙黝黑,活像是从煤矿里钻出来的, 沈邺又摸了摸自己白皙的手臂, 打了个寒颤。

听说这边水资源匮乏, 洗个澡都是问题,沈邺心里沮丧到了极点。

条件艰苦还不算什么,接下来的魔鬼训练, 才是最叫人崩溃的。

戈壁滩上雨水少,风沙大,太阳毒,短短几天, 手臂和后背就被晒得没法看, 皮脱了一层又一层,嫩肉碰到汗水,这酸爽,疼得龇牙咧嘴。

站军姿的时候, 脚下的水泡磨破,疼得实在忍不住了,他幅度很小的动了一下, 立刻被班长厉声点名批评,骂的他满腹委屈,眼泪差点掉出来。

训练结束后,沈邺一口气跑到营区南边的胡杨林。

这里没人,他可以尽情的宣泄情绪。

他叽叽咕咕的发了一通牢骚,在树干上狠狠捶了几拳‘’,想到几千公里之外的家人和对象,不由得掉了几滴眼泪。

这时,他才发现林子里其实是有人的。

沈邺个子不矮,刚好一米八,那个男人比他还高,大概二十七八岁的年纪,身材挺拔,穿着军装,一双眼睛威严而沉厉。

沈邺吓了一跳,他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本能的被对方身上的气势所慑,不敢出声。

男人扫了他一眼,淡淡地道:“觉得苦?”

他的声音非常低沉,仿佛从胸腔里发出来的。

沈邺讷讷地道:“还、还好。”

“还好怎么哭了?你又不是女孩子,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后面一句,语调陡然拔高,变得严厉起来。

沈邺愣愣地看着他,一会儿想,骂人不揭短,这怎么还挑他的伤疤说呢,一会儿想,为什么不能流泪,他也才二十岁,觉得委屈了,哭一哭不是很正常吗。

不过看着男人严肃的脸,他什么也不敢说,用手背擦了擦眼角,辩解道:“我……我没哭,是风沙太大,迷了眼。”

男人又看了他几眼,没有揭破他,冷硬的脸庞稍微柔和下来。

“刚来的新兵都是这么过来的,时间长了就好了。”这算是安抚了。

沈邺其实还是孩子心性,又刚到部队,没那么多讲究,闻言好奇问道:“时间长了,就不觉得苦了吗?”

男人看着他,嘴角弯了弯,吐出几个字:“不,时间长了,你就习惯了。”

说完这句,男人迈着大长腿离开了,转眼消失在沈邺眼前。

他愣愣的看着那个高大挺拔的背影,琢磨着他的话。

胡杨林是整个营区里最让人放松的地方,沈邺很喜欢这种沙漠戈壁里独有的树木,经常训练完后往那边跑,十次有那么五六次都能碰到男人。

从别人的口中,他知道了对方的身份。男人叫冯起云,职位是团长,因为训练方式有如魔鬼,加上性格冷淡,老兵们提起冯团长,都是又畏惧又敬佩的。

可以想象,这位冯团长这么年轻就是团长了,肯定有过人之处,沈邺不敢想象自己二十七八岁的时候会是什么样。

“冯团长。”沈邺有些拘束,眼神偷偷瞄着冯起云,眼底是藏不住的羡慕和敬佩。

冯起云很少跟他多交流,点点头算作打招呼了。

如他们说的一样高冷,沈邺也不敢往上凑,随意去打扰他。

他有点好奇冯团长为什么常常来胡杨林,据他观察,冯团长经常待在同一个地方,有时候待几分钟,有时候长达半小时。

他什么也不做,整个人就放空的坐在那里,沈邺没读什么书,绞尽脑汁想出一个词汇来形容:寂寥。

不过沈邺又觉得有些荒唐,这可是训练场上的冷面阎罗冯起云,他怎么能用寂寥来形容他,一定是错觉。

两人经常在胡杨林里相遇,但其实并不怎么交流。

有一天,沈邺的对象不远万里来看他,沈邺知道后,高兴坏了,急匆匆的往招待室跑。见到对象后只知道傻乐,几个月没见,他太想念她了。那片胡杨林里,不知道承载了他多少的思念和情话。

沈邺跟上级请示过后,兴致勃勃的带着对象去食堂。。

打饭的时候,遇到迎面走来的冯起云。

沈邺立马肃容,站直身体,叫了声“冯团长”,虽极力控制表情,嘴巴还是差点咧到了后脑勺。

冯起云点了点头,看了眼他身边娇羞的女孩子,破天荒地问道:“这位是?”

“是我对象。”沈邺声音响亮,自豪的挺起胸膛。

冯起云有点儿惊讶,这女孩子竟然能找到这个地方来。

他的眼神有片刻的恍惚,只是一刹那,很快便恢复了清明,温和的颔首道:“这么远跑过来找你不容易,好好待人家。”

随后与两人擦身而过。

沈邺美滋滋的,他肯定会好好待对象的,不过,冯团长今日跟平时很不一样啊,感觉好温柔,简直都不像他了,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他不知道的是,冯起云这顿饭吃的很不好,扒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坐在那儿走神了好久。

对象只是来了一转,很快又要离开,走前鼓励沈邺在部队好好干,她会等着他回来。

沈邺拉着她依依不舍,但有了对象这句话,又充满了斗志,以至于后来几天的训练都表现的格外卖力,还破天荒的得到了班长的夸奖。

沈邺心情激动,结果一抬头,远远的看到冯团长在看着这边,沈邺哆嗦了一下,训练的更认真了。

“我看你最近表现有进步。”

沈邺一到胡杨林,就遇到了冯起云,对方破天荒主动跟他搭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冯团长一直在关注他的训练吗。

他本来只是过来跟他的树洞悄悄诉说一下自己的心情的,这下激动的忘记了自己要说什么。

“谢谢、谢谢团长夸奖。”沈邺挠了挠头,兴奋的脸都红了,不知不觉就多说了几句,“我对象让我好好表现,等几年回去娶她,我得好好努力,不能让她失望。啊,不好意思,团长,我就是太高兴了,不该跟您说这些的。”

“没事,你能有这个觉悟,挺好。”冯团长今天格外的平易近人。

沈邺的胆子不知不觉大了起来:“冯团长,你是不是也在想你对象啊?我觉得这儿挺好的,想对象了就找个树洞说几句,也没人听得到,嘿嘿。”

冯起云没有回答他这句话,沈邺也不在乎,他忽然觉得冯起云不像传说中那么冷酷,也可以好好交流的,不明白为什么好多人说冯团长很吓人。

当然,训练场上是很严格,但那也是训练需要。

另外,沈邺还发现,冯起云好像跟他一样,都在思念着某个人。这让他觉得他们是一类人,不知不觉在钦佩中又多了几分亲近。

“冯团长还不吓人?小沈你是不是傻了?”战友们都觉得沈邺在说胡话,有些甚至提到冯起云的名字都忍不住脸色发白。

沈邺想了想,他以前也觉得冯团长吓人,但自从那天两人说过那些话后,他就不再那么觉得了。

“我觉得吧,冯团长好像有心事。”

“那当然了,不然能来咱们这破地方三四年都不回去,没准儿是对象跟人跑了。”一个战友分享听来的八卦。

闲暇之余,他们也就说说这些八卦来驱赶疲累了。

沈邺一怔:“怎么这么说?”

其他战友嗅到了八卦的味道,也纷纷围过来。冯起云在营区名声赫赫,他家世好,年轻英俊,性格又冷硬的出奇,尤其是履历,拿出去金光闪闪,这样的人本不该在边疆一待就那么多年,他身上肯定有什么秘密。

那个战友神秘的笑道:“人家可是来自帝都的大家族,听说家庭背景深厚,家里长辈都在军区身居高位,不过他本人也是能力很强,也不是靠家里关系才坐上团长的。这样家庭出来的,用得着来这破地方吗?”

沈邺倒是没想到冯起云背景这么深厚,不过想到对方年纪轻轻就当上团长,却与家里没什么关系,全都是凭借的自己的能力,不由更加佩服。

“所以啊,冯团长八成是来咱们这儿治疗情伤的。”那个战友总结道。

另一个战友道:“不能吧,人家冯团长来这儿都好几年了,而且冯团长那样的人,也不像是逃避现实的人啊,所以你省省吧,都说的什么玩意儿。”

沈邺却是若有所思,莫名想起冯起云对着天空独自发呆的场景。那时候,他不是训练场上不讲情面的铁血魔鬼团长,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在思念什么人

部队里与外界联系,基本只能靠书信,家里写的勤的,一个月能收一封,沈邺因为有对象,还有父母,每个月几乎都能收到。

他取信的时候,也遇到过冯团长。

有一回,他碰到冯起云拿着一个很大的包裹,但他脸上并不是很开心。

沈邺疑惑,他每次收到信都特别高兴,别人好像也是这样,为什么冯团长是个例外?

沈邺发现冯起云身上有好多秘密,可是冯起云从来不跟别人说他的心事。

冯起云回到办公室,把门关起来,也不急着打开包裹,只是盯着单独的一封信,脸色不大好看。

想也知道,这封信里会写些什么,无外乎是那些,问他什么时候回去,过得好不好,注意身体之类的,最后一定会带上一句“你年纪不小了,妈看中了一个女孩子,下次你回来可以相看相看”。

三四年来,都是这些话,从无新意。

至于那个包裹,是楚继红怕他吃的不好,给他送过来的吃食。虽然知道不会有什么别的东西,冯起云还是打开查看了一番。

其实他也不抱什么希望,心里明白再找也不会有他想要的东西。

部队的生活很枯燥,除了训练,就是训练,不过时间过得也挺快的,转眼间,沈邺就已经在这里呆了三年了。

刚来的时候,他像只白斩鸡一样,现在身上都是腱子肉,皮肤黑亮黑亮的,对着镜子,沈邺都认不出来那是自己,变化实在太大了。

这三年,沈邺也从一个新兵混到了排长,他对自己的表现总体还算是满意的。

想当初,刚来的时候他还哭过鼻子,结果被冯团长狠狠的训斥了一顿。

沈邺想起来还有些感慨,不过冯团长的那几句话,倒是成了后来激励他前进的座右铭。

每当累的受不了,脑海里都会浮现出冯起云冰冷的声音“你是女孩子吗,怎么哭鼻子”,宛如魔音穿耳,效果十足。

说到冯团长,这几年沈邺与他的关系倒是越来越好,休息的时候,两人会一起聊聊天、吃顿饭之类的。

冯起云的日子过得实在枯燥的乏味,当然在这种地方,每个人都很枯燥,不过大家还是尽力的在找乐子,只有冯起云,他好像把自己封了起来,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出出格之处。

这样的日子,他过了六年了,想想沈邺就觉得一阵后背发寒。

沈邺每年都会回去探亲一次,别的战友也差不多,但冯起云却经常一两年都不回去。

每当这时候,沈邺就会想起上次战友们说的那个八卦,如果冯团长真的是因为情伤才不回去的,这都好多年了,他得伤得多重。

没想到冯团长还是个情种,沈邺在感慨的同时,也觉得心里酸酸的,那个负了冯起云的女孩子,要是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会不会后悔?

莫名的,沈邺替冯起云不平起来。

七月,冯起云终于在父母的催促下,回了帝都一趟,离开的比较匆忙,沈邺并不知道,后来才听说的。

沈邺心想,难道是冯团长家里出了什么事?

戈壁滩下了几个月来的第一场雨,第二天,冯起云回来了。

沈邺再看到冯起云,还是很开心的,甚至有些欢欣雀跃的上去打招呼:“冯团长,你回来了。”

但冯起云坐在那里,一动没动。

怎么会不理人呢,冯起云话虽然很少,但也不至于不理人。

沈邺以为他没听到,就走到了他身边,正要说话,突然发现,冯起云的眼睛有些不对劲,有点红,仿佛要流泪的样子。

沈邺刹那停住了脚步,整个人宛如被雷劈了一样,满脑子都是“冯团长怎么哭了,不可能的,那么酷那么厉害的冯团长不可能哭的,我偶像不可能哭的,一定是我瞎了”。

“团长,你之前不是还跟我说,男子汉流血不流泪吗,这句话我一直都记着呢。”沈邺的笨嘴笨舌的道,他是想安慰人来着,结果说出来就变味了,急得抓耳挠腮。

冯起云却已经迅速调整好情绪,抬起头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沈邺的错觉。

冯团长还是那个冯团长,但沈邺却看出来,冯起云眼底的落寞更浓重了。

每次在训练场上听到他不近人情的吼声,沈邺都不禁在想,他这一趟回去,到底是经历了什么,仿佛之前还有些盼头,现在眼底那点光,却是彻底的消失了。

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沈邺想到,冯团长不会是回去参加那个甩了他的女孩子的婚礼吧,他觉得这样的话完全能够解释的通,心里不禁对冯起云更加同情了。

不过同情归同情,冯起云从不跟他们说这件事,沈邺也就不好提起。

又过了几个月,他的调令下来,他要离开这里了。即将要去的的地方,比这里条件好很多,而且更重要的是,离老家要很近。

他打了报告上去,领导很快批准,他可以娶小月了!

消息下来后,沈邺每天都喜气洋洋的,眉眼都带着笑。

他私下里去找了冯起云,跟他道别。

“恭喜你,终于得偿所愿了。”冯起云也替他高兴。

沈邺按捺不住心里的喜悦,絮絮叨叨的跟冯起云说了很多:“团长,你知道吗,小月等了我三年了,这次回去,我终于能跟她结婚,不然我怕她再也不愿等我了。”

冯起云不太记得三年前只见过一面的姑娘了,不过他们能坚持这么久,就足够让他佩服。他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没有那么个人会等他,他很羡慕这对小情侣的,可能是自己求而不得的缘故吧。

“恭喜你,能找到这么好的对象,以后一定会很幸福。”

“谢谢团长的祝福,我们会的!”沈邺借着这股劲,大胆的说出了一直想说的话,“听说您也还没成亲,团长什么时候也找个嫂子?以您的条件,肯定有很多姑娘喜欢的。”

冯起云斜了他一眼,道:“你管的还挺多。”

尽管对方依旧是他的偶像,但沈邺现在已经不那么害怕他,闻言笑嘻嘻地道:“团长,我有没有说过,我特佩服你,刚进来的时候就是,现在也是,你哪儿都很完美,再娶个嫂子就更完美了。”

“少贫了,后天就要走了吧,收拾收拾,赶紧滚。”冯起云挥手,像赶苍蝇一样。

沈邺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团长,你在这儿也呆的差不多了吧,什么时候离开啊?”

“这儿挺好的,我很喜欢。”

沈邺自是不信,只怕是因为这里足够封闭足够艰苦,天天流汗累的跟狗一样,日出训练日落训练,根本没时间想其它的吧。

可是说真的,一个人若是六年都忘不掉,那基本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忘掉了,跟在哪儿和环境都无关。

作为一个小粉丝,沈邺崇拜了冯起云三年,以后可能还将继续崇拜下去,他其实是想做些什么,可惜什么也做不了。

最后也只留下一句:“团长,您要保重,以后请对自己好一点。”

沈邺离开的第三年,冯起云终于调回了帝都。

这时候,他已经在西北待了九年。

九年,很多事情都变了,帝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处处都是高楼大厦,跟记忆中的很不一样了。

冯起云这些年难得回来一次,每次回都是行色匆匆,没时间去感受这座城市的变化。

他开着吉普车,在帝都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的逛。

接近年底,各大商场人满为患,路上也多了不少小汽车。

冯起云开的很慢,偶尔往窗外张望一眼,却并没有要下车的冲动。

车子不知不觉开到了燕京大学,因为已经放假,门口没什么学生,冯起云把车停在路边,愣愣的待了许久。不少人陆续从车边走过,好奇的看着这辆在这里停了许久的车。

冯起云启动车子,离开了燕京大学,也不知道往哪里去,没有目的的开了半天,最后拐进了一条胡同里。

胡同窄小,车子不好进去,他下车步行,在一家四合院门口停了一会,里面冲出来一群孩子,为首的那个一头撞到他的身上,然后不等他反应,又嘻嘻笑着跑开了。

“糖葫芦,我要买糖葫芦!”

冯起云循着声音,看到了一个卖糖葫芦的老人,一个年轻的男子挤在一群孩子中间,红着脸买了几串糖葫芦,献宝似的跑到不远处等着他的女孩子身边。

那女孩子接过糖葫芦,甜甜的笑着,拉着男子的手走远了。

又走了一段路,来到一间小饭馆,冯起云停下来,在帝都时经常来这里吃涮羊肉,过了九年,这里居然还是老样子。

冯起云抬脚走了进去,屋里热气腾腾,里面的人吃的热火朝天。

冯起云按照印象点了几样,屋里很暖和,羊肉也很鲜美,冯起云草草吃了几口,却放下了筷子。

年轻的服务员看着那个高大硬朗的男子,觉得很纳闷,那个人好奇怪啊,点了那么多,竟然只吃了三分之一不到,而且吃火锅还很少见一个人来吃的。她本来以为他是在等什么人,可是直到最后,也只有他一个人在吃而已。

最后男人付完钱就匆匆离开了,高大的背影颇有些萧瑟的意味。

服务员摇了摇头,笑自己想的太多了,人家也许只是有事情着急去办呢。

冯起云出去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卖糖葫芦的老人,他就顺手买了两串,但又不想吃,就随意的拿在手里。

到了车子边,正要拉开车门上去,猛地看到车旁站着一个女子,正看着他的车子。

那张脸,化成灰他也认识。

“苏恬!”冯起云不可置信的叫道。

苏恬闻声抬头,先是一愣,随后笑了起来:“冯大哥,真的是你啊!”

她扶着腰走过来,惊喜地道:“我刚才看到这辆吉普车,好像以前你开的那辆,就多看了两眼,没想到真的是你的!”

自从在婚礼上见过之后,一晃又过去了三年。

苏恬没什么变化,就是脸稍微圆了一些,看来楚泽涛把她照顾得不错。

冯起云的视线下移,落在她明显隆起的肚子上……

冯起云微微一怔,眼神微有些复杂,随后道了一声恭喜。

苏恬笑道:“是啊,有六个月了。冯大哥,你没怎么变呢,就是黑了一点,姑妈他们要心疼坏了。这次回来,不去西北了吧?”

冯起云剔着可以见到青色头皮的平头,气质比三年前更加沉稳成熟,五官硬朗,下巴坚毅,之时那双锐利的眼睛,恍然还是当年徒手抓住小偷的样子。

“嗯,以后都不去了。”

苏恬开心的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或许是因为怀孕的缘故,眉目间多了几分温柔,少了几分女孩时的俏皮:“那就好,家里人都很牵挂你。我记得我之前也这么问过你,你还说第二年就回来,结果又多呆了两年。”

上次见面是三年前在苏恬和楚泽涛的婚礼上,冯起云当时的确是准备第二年就回来的,只是回去后突然又不想回到帝都了,又多拖了两年,直到现在。

“嗯,有点事情耽搁了。”冯起云说道。

“恬恬!”楚泽涛大步走了过来,声音透着焦急和关切,“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不是说让你在店里面等着的吗,外面这么冷,别冻坏了身体”

苏恬有点不好意思:“哪有那么严重,屋里太热了,我出来透透气,刚出来呢,就遇到了冯大哥!”

楚泽涛也早就看到了冯起云,客气地道:“表哥,你回来了?”

他们表兄弟都不是话多的,寒暄了几句而已,楚泽涛还没有苏恬跟冯起云熟,打了个招呼,随便聊了几句,约定到时候去看楚老爷子,就分开了。

冯起云目送两人上了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楚泽涛全程都小心翼翼的扶着苏恬,生怕她磕着碰着了。

冯起云淡淡一笑,低头看手上还拿着两串冰糖葫芦,想拿给苏恬,他也不吃这东西,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目送苏恬坐上轿车,渐渐驶远,直到再也看不见。

冯起云重新回到车上,缓了几分钟,才启动了车子,汇入了夜色下的滚滚车流……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是很喜欢冯起云哥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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