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Chapter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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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五月份, 塞伊城天气一日比一日转暖,冰雪消退, 青叶重发,厚实的荫蔽垂到市集街巷两旁, 摊贩上新熟的甜樱桃色彩甜润得闪闪发光。

娟秀的字迹牌摆得整整齐齐——“三铜币一磅”。

为了贸易方便,妖族人族采用了同一套货币体制,一枚金币兑换一百枚银币, 一枚银币兑换一百枚铜币。

现在正逢正午, 市集上往来的过路者渐渐寥落下来, 一撮贩水果的妇人们结伴到一处,津津有味地谈起最近的听闻。

一个圆脸的妇人道:“前几天你们听说没,城主的二女儿丝丽塔要出嫁了,听说是……”

“这有什么好谈的!”圆脸话没说完, 身旁的绿衣妇人便急匆匆打断, 抚着胸脯, 一脸心有余悸, “你们知道前两天守望森林外边界发生的那件事吗?”

“守望森林……”另一个胖胖的妇人脸色发白,“你说的是……那群等待狩猎精灵的人族全都死了的这件事吗?”

“是啊!听说要将近一百个人呢,那一天全都有去无回, 一个活口都没留下来!”

绿衣妇人咽了口口水:“不过那群无恶不作的人族死了也好……”

“好什么?!听说那天守望森林的外边界像是下了一场血雨似的, 能杀了那群恶徒的东西, 十有八/九比那群恶徒更凶恶!”

胖胖的妇人瑟缩了一下,说:“还好,守望森林的外边界, 和西边那片没人管的人族领地和塞伊城没关系……就算有穷凶极恶的人族妖族来了,也不至于胆大妄为到敢只身挑衅塞伊城的秩序……”

圆脸妇人叹气:“但愿如此吧。”

她恰好向街上望,正好看见一个银头发的少年从水果摊前走过,少年身形清癯,柔顺的银色长发垂在后脊,穿着白色长袍,赤脚向前走。

他身后跟着一个怪人,比少年矮一点,戴着顶黑帽子,帽檐儿垂着黑纱,直直垂到脚踝,将怪人从头遮到了脚。

黑纱在明亮的日光下微微透明,圆脸妇人错觉似的看见了怪人一截白得透明的脚踝。

妇人们继续说东说西,银头发的少年和那个怪人很快便走远了。

谁也没有注意。

银发少年停顿在旅舍门口,正午街上没有多少人,旅舍门内门外同样一派正午酣眠的宁静。他提着一尾鲑鱼和一磅面包,银发少年向南方看了一眼,将鲑鱼与面包递给旁边的“怪人”,说:“房间里有厨灶,你去给自己准备午餐吧。”

一只异常白皙的手从黑纱中伸出接过来,清澈的嗓音中隐藏着不安:“您要去哪吗?”

银发少年微笑道:“我要完成我答应奈亚拉提普的事。”

精灵并不知晓妖精王的姓名,他只紧张地问:“那您什么时候会回来?”

“明日拂晓之前。”

诺提拉。

天已晚了,日光渐去。

邓普从未想过王会来角斗场来找他。

但似乎也不是来找他,王仅仅进了他在角斗场的休憩室,坐在壁炉前,捻起一支水磨石花瓶中的红玫瑰,懒散道:“你这里的熏香太差劲了。”

邓普倚在桌前,握着玻璃酒杯,笑道:“调情用的小玩意儿罢了,总归会让来者欢愉,而非痛苦,”他说了两句,话锋一转,“您今夜有意向垂爱谁吗?”

“不必。”

邓普笑着:“第十天了。”

那个小孩走的第十天。

邓普从未见王会对情/事的兴致寥落久到十天。

王垂下眼睑,靡丽的容貌仍含着放荡的笑意:“第十天又如何,只是累了,没兴致。”他细长的手指撑在腮边,“我明天回帕特里克。”

帕特里克是妖族十二座主城之首。

是王的居所。

王捻着玫瑰梗上的刺,尖尖的木刺刺破了王的手指,渗出一滴圆润的红血。他嗅了嗅玫瑰花瓣,轻笑着说:“你在这处休憩室用了这样多的催情香,可连一个小孩都迷惑不住。”

“不是,是洛修斯太特别了。”邓普慢慢走到角落,熄灭了角落的熏香,“我想您或许体会更深刻。”

王丢弃了玫瑰,站起身:“天色晚了,我该走了。”

邓普站在幽暗的角落,问:“您来这里,是为了寻觅洛修斯留下的踪迹吗?”

“不是。”

“那是为了来这里回忆洛修斯?”

王乜了邓普一眼,淡淡道:“你的话不该太多,邓普。”

邓普没动,说:“我只是认为,您对待洛修斯太特别了。他是一个人族混血,无论您抱有怎样的心思,都该谨慎。”

邓普顿了一下,继续说:“至少在床伴之外进一步的关系上谨慎。”

王的语调依旧漫不经心:“我不需要你多嘴。”

“那您可以告诉我,您把洛修斯当成什么吗?”

王仰了仰下颏,转身向门口走过去。

他停在门口,吝啬地回答了邓普的问题:“朋友。”

一个因为像极了神灵而让人安心的“朋友”。

神灵可望不可即,他只能藉由洛修斯寻求心安。

王推门,离开了休憩室。

渐渐入夜。

诺提拉的宫殿中,奈亚拉提普孤零零地躺在床上。

他好像已经很久不曾这样孤单地一个人度过夜晚了,没有情人,遣散仆从。

奈亚拉提普侧过身,拿出一块铜牌——与洛修斯带走的那块铜牌一模一样,方形的铜片,刻写着一行表意幼稚的字“妖族大祭司洛修斯”。

奈亚拉提普想起洛修斯一本正经的幼稚,忍不住笑起来,将那块铜牌放在身旁,像凝望着洛修斯那样凝望着铜牌。

他不作声响地看了许久,才碰了一下那块铜牌,叹息似的:“小孩,我想去找你了。”

“你要是我的小孩该多好。”

“可你不是我的。”奈亚拉提普低声喃喃,“我什么都没有。”

他坐起身,俯身亲了亲那块幼稚的铜牌。

在他俯身时。

发顶抚上一只手,沿着他微卷的黑发向下轻缓地顺下。

暌违近万年的嗓音,一如几千年前一样温和,唤他的名字:“奈亚拉提普。”

奈亚拉提普维持着俯身的姿势没动。

深碧色的眼瞳深处浮上了一丝茫然,他好久才微微动了动,抓住了头顶那只温暖的手,但他没有转过身。

“我来完成我对你的承诺。”

浅金色短发的男人微笑着,他任妖族的王攥着他的手,坐在王的身侧,轻声道:“我与你已久日不见,你完成了我的期许。”

奈亚拉提普终于侧过脸,低声道:“您来了。”

上千年的等候的确磨光了奈亚拉提普的期愿。

他仍渴望与主见面,仍渴望主的注目。

但他从未想过,假若他在主面前,他该说什么、做什么。

出乎意料的,神灵已在眼前,奈亚拉提普却没有体会到太多的惊愕、狂喜。他从前以为他一定会珍重这一点难得的时间,可他现在没有别的太浓重的情绪。

奈亚拉提普沉默地松开了神灵的手,握住了那块小小的铜牌。

他仍想念着他幼稚的小孩。

或许置身在黑夜中太久,永等不到拂晓的晨星,微弱的萤火亮起,迷途者便会跟随着这一点萤火。在近乎永恒的等待后,哪怕晨星升起,迷途者仍全心信赖着微弱的萤火。

奈亚拉提普露出懒洋洋的笑,轻声问:“您要赐予我奖赏吗?洛修斯和我这样说的。”

主回答他:“是的,洛修斯代表着我的意志。你可以向我索求一样事物。”

“我祈求您为妖族赐福,保佑妖族的平安。让我的族人不会遭受长达千年的颠沛流离、失所转徙之苦。”奈亚拉提普说。

主慈悲地问:“这是你的愿望吗?”

“是的。”

或许在几百年之前,奈亚拉提普的答案都不会是这个。

在几千年前,奈亚拉提普会索求与主心意相通。

但他等待得太久了。

也变得太多了。

他放纵天性让自己在欲望中堕落,是为了自己清醒地知晓现实。

知晓主永不会爱他。

他不是萨泽杜斯,永不会拥有背叛族人的自由,公然反叛神灵的意志。

妖族由他建立,承载着他的生命。

奈亚拉提普懒散的笑意下藏着冰冷的清醒,他说:“我猜测,倘若不出于您的意志,或许与您并行的至高存在的意志,我的族人可以永不陷入长达千年的战乱,也不必有朝一日面临毁灭。”

主为妖族的警醒感到惊讶,如实回答:“确如你所说。”

妖族笑问:“那您同意我的索求吗?”

主宽谅道:“我永遵循承诺。一切将如你所说,妖族会受到免于毁灭式灾祸的庇佑。”

妖族的君王站起身,单膝跪在主的身前,垂头道:“妖族将永远铭记主的恩赐。”

主注目着奈亚拉提普,淡淡道:“回到床上吧。”

奈亚拉提普讶异地看了一眼主,他温驯地坐回床上,问:“您还有教诲吗?”

主抚过妖族的背脊:“我将在此守候你一夜安眠。”

奈亚拉提普惊问:“您会在这里停留一夜的时间??”

主看了他一眼,问:“会打搅你做别的事吗?”

做别的事。

神灵不可能指代的是热烈的情/事。

但奈亚拉提普突然想起洛修斯沉稳地看着他叫他别发情的样子。

“不会,”奈亚拉提普想起那个小孩,又笑起来,“只是您为何会在这里停留一夜的时间呢?”

“洛修斯认为你太孤独了。所以……”主蹙起眉头,好像在说一句很不妥当的话,“他建议我陪伴你的时间久一些。”

“洛修斯建议您来的吗?”奈亚拉提普喃喃,“我可以询问您,关于洛修斯的事吗?”

主的手不易被察觉地搓了一下衣袍。

他严肃道:“你说。”

“洛修斯是谁?您为何会选中他?”

主顿了几秒,回答:“一个平凡的孩子,他与我有特殊的缘分。”

“您喜欢他吗?”

主又顿了好几秒:“喜欢。”

然后又悄悄地搓了搓衣角。

奈亚拉提普眉眼浮上极浓重的笑意:“我也喜欢他。”

主:“……”

奈亚拉提普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笑着问:“倘若刚刚我向您索求洛修斯,您会给我吗?”

主:“……”

奈亚拉提普叹息:“他是我见过最幼稚最天真的小孩了,傻得毫无自觉。”

主:“……”

好久没有等到神灵的回复,奈亚拉提普撩起眼帘,正想再说什么,神灵突然站了起来,抽出丝被叠好,严肃地塞进了奈亚拉提普的怀里,正色道:“你该睡觉了,奈亚拉提普。”

奈亚拉提普不明其意地眨了眨眼睛。

主把手掌盖在了他的眼睛上,切断了他看主的视线。

翌日清早。

寝宫又只剩下了奈亚拉提普。

神灵在床侧坐了一夜,在将近拂晓时离去。

他闭着眼睛假寐,一夜无眠。

在主身旁,奈亚拉提普不可能得以入睡。

他悄悄地收起了那块洛修斯的铜牌,捂在胸口,安静地等待天亮,等待神灵离去。

时间过得很慢,奈亚拉提普又开始想念那个小孩。

小孩傻傻的。

成为大祭司的第一天晚上,仆人们把他洗得香喷喷的送到床上,他不知道拒绝不来,反而搬了一张椅子,坐到窗边要看一晚上的月亮。

结果半夜就在椅子上睡着了。

奈亚拉提普把他抱回床上,抱到怀里,搂着这个小孩。

他硬得难受,不过他不想把小孩弄脏了。

直到天亮,他松开了小孩,规规矩矩地躺到旁边,只握着他的手。

奈亚拉提普歪过脸,戳了戳铜牌,有点可怜地问:“小孩,我去找你好吗?”

铜牌没有回答。

“到时候你要嫌我烦,我会自己走的。”

“我好想看看你啊。”

洛修斯清早回来的,厄尼还在睡觉。

遭受过不幸的精灵即便是睡觉,都不自觉地蜷缩着,将身躯埋在被子里。

洛修斯悄无声息地走到厄尼旁边,低头看了他一小会儿,又走到桌子前面为自己倒了一杯水,慢腾腾地喝着。

天已半亮。

今天可以去守望森林了。

洛修斯一边喝水一边想着今天的规划——

今天进入守望森林,进入守望森林,守望森林……

把厄尼送回去,然后……

然后做什么?

洛修斯又为自己倒了杯水,冷静地思考规划。

按道理来说,他该去找谢菲尔德,但厄尼都说了,谢菲尔德行踪不定,很难找到。

那不如先离开守望森林,前往极北之地?

对,先去找不死族的缪金,击败缪金后再回到守望森林去找精灵族吧。

如果缪金不好解决或者没找着他,拖到了七月份,那就先回教廷和教皇决斗,决斗后再来守望森林。

重新规划路线成功。

先找缪金,然后再……

细微的落脚声响起。

那声音微微顿了一会儿,一片寂静,下一刹——

“砰!”

旅舍房间已上过锁的厚实木门四分五裂。

带着扬起的浮尘,落地。

门口的人影尚未清晰时,银头发的少年脖颈上已经抵上了一把短匕,冰一样的冷意,无声无息,没有说一个字,直向他喉管割去。

任何寻常的人族妖族都会在尚未反应过来时死亡。

只有拥有强悍躯体韧度的妖族和治愈力出色的人族才会有一丝脱离死局的希望。

这是杀手的手法。

洛修斯没有强悍的躯体韧度,也没有出色的治愈力。

但他拥有时间。

银发少年以手掌握住了短匕的刀刃,已初步神化的躯体也无法抵抗住短匕的锋利,汩汩流下血来。刀刃离他咽喉只有一根手指的厚度。

是他手指的厚度。

“缪金。”银发少年手背不得不抵在自己喉口上,声音听上去很艰涩。

锋利的短匕“嗖”地抽出,带出一连串血珠,滴在地上。

刃锋冷光熠熠,钉透了木桌。

男人拉下遮盖住面目的黑斗篷,露出一张沉厉的俊美面容,冷得像极北之地永无光明的极夜。他撩开眼睑,深色瞳孔底涌流着几近暴/乱的凶戾。

嗓音很沉:“神明新的小玩物,你好。”

“我来取你的性命。”

缪金是贫民窟里的杂种。

他母亲是妓/女,父亲是赌徒。

他是人族,但他没有任何一个王国的身份。

王国疆域的交接处,存立着无数狭窄、贫瘠的无统辖地域,这里匪徒流窜、贫民遍地,活物野狗一样活着,野狗一样死。

缪金的婊/子母亲和赌徒父亲都野狗似的早早死了。

缪金亲眼看着他们死的。

那两条野狗唯一给缪金留下的是赌场追来的赌债。

从十四岁开始,缪金成了收钱杀人的刺客。

他是最卑贱的那类刺客,拿钱,准备以命换命。

成功就活下来,失败就死。

没有退路,哪怕失败未死,雇主同样会置他们于死地。

十四岁时缪金一条命值五个铜币。

十八岁时值一个银币。

二十岁时值一个金币。

到缪金二十六岁时,金币就不能再买到他的性命了。

他没有治愈力天赋,没有攻击力天赋,或者有,但他从未修行过。

缪金是纯粹的刺客。

他所有的力量、技巧、肌肉记忆,都只为了刺杀而反复练习。

他刺杀过骑士、国王、主教,他杀过无数比他强大几十倍上百倍的人。

缪金不知道他为什么活着。

他在等待死亡的那天。

他不畏惧死亡,从看着他的赌徒父亲被债主丢进隆冬河水的冰窟窿里死掉那天,缪金便清楚了他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野狗一样讨生,再孤苦伶仃地死去。

他这样的人,没有信仰谁的资格。

也没有提及救赎的资格。

二十七岁,缪金二十七岁死的。

他刺杀了北王国教区的一个白衣主教。

他第一笔任务五个铜币,最后一笔交换了另一个王国国王的性命。

刺杀成功,他受了重伤。

可以选择活下去,也可以选择死亡。

今天死去,等于明日不必再疲惫地活下去。

所以缪金选择了死亡。

可缪金没有死亡。

当他醒来时,黑暗涌入人间,亡灵在人间游荡,骷髅、鬼魂无处可去,死者的怨恨、不甘、恐惧在夜中哭嚎。

他的躯体已经白骨化了,比魔族的低等恶魔还要令人作呕。

可他即使只剩下一副白骨了,他仍没有死去。

神灵降临在他面前。

赐予他强悍的力量,使他成为死者的王。

救赎世人的神灵没有救赎他。

神灵将他推入了更深的深渊。

他恨神灵。

他从不曾祈求过救赎,从不曾奢望过宽谅,从不曾贪念过信仰,他像狗似的活着,走过漫长的黑夜的路。

在路的尽头,缪金只等来了更亘久的黑暗。

作者有话要说:  蛇有两个叽叽,透,我想上高速(弟弟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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