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恋上这样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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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去过恋秦吧很多次,却不曾看到过店主人。黄征就是在我去这个酒吧后的第六次才出现在吧台前的舞台上驻场。

为什么我会记得第六次,是因为他的特别让我看一眼就记住了。

黄征给我一眼的印象就是忧郁,皮肤有些黝黑,五官端正,很有棱角。

总是着一件黑色的衬衣,随意,桀骜不羁。

唱歌就必须要弹吉他,只唱经典老歌,尤其是齐秦,老狼,罗大佑的歌居多。

其实这样的男人我见得不少,再有型,再帅气也比不上老赵的成稳,老赵在我心里的形象就像我之前说的,黄征让我记住他是他给我的感觉就像我在镜子前看自己一样,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碰到,有一种人你看着她就感觉你看自己,无论他是男还是女。

你发现你看她的眼神跟自己是多么的相像,跟他说话就像你自己跟自己说话一样,所以这样的人你会很想去认识,因为认识她等于认识你自己。

每次唱完就下来,在吧台要一杯红酒独自找个位子喝着,从头到尾不曾说话,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他的。

或许是两个人都喜欢独自占一个位子一个人喝酒觉得太浪费,太多次碰面,两人彼此注意到对方后,就默契的坐在了一起。

从喝酒开始谈,渐渐谈到音乐,黄征在音乐上的造诣很深。

我常常觉得他这样当驻唱屈才,应该去做歌唱家,但他自己不以为然,他嫌做职业歌手太受束缚。

他有个习惯,心情好的时候喜欢唱自己写的歌,当然他的那些自己写的歌很受好评。

跟他一起在从音乐谈到生活,我渐渐的认识他了,知道他是黑龙江人,从小就喜欢音乐,因为家境平寒,很早就辍学,跟着同村一起到北京打工,在酒店做服务生。

因为对音乐的执迷,每月一发工资就买磁带,借老乡的'小三阳';学歌。

15岁时,在同时爱好音乐的同事的影响下,他去北京知名的音乐学院做了一份保安的工作,轮班的时候装成学生混进课堂当旁听生,渐渐从五音谱熟悉起,到开始学会鉴赏音乐,再到了解音乐的各种音色,音调,甚至于自己创作歌曲,自己唱。

在音乐学院呆三年,他最喜欢的是吉他,离开音乐学院的时候他给自己了买一 把上好的吉他,他觉得学音乐不能仅仅只是纸上谈兵,离开了音乐学院,开始通在这三年里积累下的人际关系在北京各大夜场赶场。

就在赶场的哪一年里,在中关村附近的一个酒吧认识了我哥。再到后来跟着我哥来到了C市。

当我跟我哥还没相认的时候,第一次通过黄征认识了这家酒吧的老板,第一眼看着就觉得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似曾相识,又不认识。我五岁离开家的,五岁还是不懂世事的孩子,即便记忆再深,过了二十年也不可能再认得出来。

三月底的一天,我发现我怀孕了,两个月,又惊又喜。我曾经有过一次怀孕,因为工作刚有起色,没有听老赵劝辞职待产,而因为劳累流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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