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马蹄声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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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坐在床沿上织毛衣,今年小刚和小贤的毛衣都要换了,孩子长得快,每年都要换新衣服,小军就吃亏一些,都是穿他哥哥的旧衣服,所以今年小芳决定要给他织一件新毛衣,不过用的毛线还是从小刚的旧毛衣拆下来的。

小贤倚在母亲的脚边,看着母亲织毛衣,只见她手指翻动,竹针飞舞,一只袖子不一会儿就成形了。小贤问道:“妈,你织得好快,你什么时候教我织啊,我要学会了给弟弟织。”小芳笑道:“等你再长大几岁就教你,你现在还小,毛衣针都还拿不动呢。”小贤道:“我的毛衣上的荷花的图案好漂亮,你是如何织上去的呢?”小芳道:“先画好图,再调整针法,加入不同颜色的毛线,荷花的图案就织出来了。”小贤道:“妈你真了不起,什么都会做。”小芳听了鼻子酸了一酸,她伸出手搂住女儿的肩膀紧了紧。小贤又问道:“爸爸和哥哥这次出门要走好远的路是不是?”小芳道:“是啊,他们要去西藏。”小贤问道:“去西藏是坐火车去还是坐汽车去呢?”小芳道:“是走路去。”讲到这里,她的心痛了一下,丈夫和儿子一起,赶着马帮,驮着茶叶,走着去西藏,这是多么艰辛的历程啊,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多赚几个钱,去经历数不尽的千难万苦,真的就是人生的常态吗?她听史蒂芬说过,在欧洲,很多人只做自己喜欢的事,如研究科学,研究艺术,生活却不用发愁,因为他们的祖先留下了大笔遗产,存款利息就足够维持日常生活,有一个专有名称称呼他们,叫“食利阶层”。而在中国,环顾四周,每个人都在辛劳地工作,像蜜蜂一样勤奋,像蚂蚁一样忙碌。可不可以每天悠闲地打打牌,喝喝茶,聊聊天,听听缠绵的音乐,跳跳花俏的舞蹈,心情放松,丰衣足食。小芳摇摇头,笑了起来,心道,这是共产主义啊,今天怎么会出现。

于是她给小贤讲马帮的事。山间铃响马帮来,十几二十几匹马就组成一个马帮,驮着的货物以茶叶为主,因为是运到西藏去的。因为西藏的很多地方还没有通公路,山高路险,很多时候,物资的运输,还要靠原始的马帮。

想到赶着马帮,穿行在崇山峻岭之间的新奇历程,小贤双眼放光,露出向往的神色,说道:“等我长大了,我也要跟爸爸和哥哥一起去西藏。”小芳笑道:“哥哥是因为放暑假了,我让他跟爸爸去历练历练,他是男孩子,应该去走四方,你是女孩子,就在家里读书写字,织衣绣花就可以了,不必去承受那么多的磨难。”小贤道:“妈妈,你的手都磨起老茧了,你也好辛苦。”小芳心酸喉梗,笑了一笑道:“傻孩子,妈妈辛苦一点,就是为了你将来不辛苦。”小贤道:“等我长大了,我要挣好多钱,买好的东西给妈妈吃,买好的衣服给妈妈穿,还要买好多化妆品给你用,帮你把脸上的皱纹去掉,让你的手摸起来跟我的一样滑一样软。”小芳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用手擦了擦,说道:“不早了,去睡吧,我再织一会儿,把这只袖子赶出来。”

接下来的时间,三天两头就会收到小刚在路途中寄回的信,这是他们家约定好的,出门在外,只要有邮局,就要给家里寄一封信,长篇大论也可,片言只语也可。史蒂芬十分认可这种方法,她回去后就给小芹小芳等寄来一种不用装在信封里的信,叫做“明信片”,又有图案又写信,很有意思。

在信中,小刚写了他一路上的见闻,写了他心中的感受,一到晚上,小芳就和小贤小军一起读小刚的信,这时,一家人不像是远隔千里,而是仿佛聚在一室,谈笑风生,其乐融融。

以下是小刚来信的节选——这天我的爸爸、兴厚舅舅一起离开了昆明,坐了两天的汽车,前面就没有公路了,进了一个小镇,镇上的马帮主人就把马都牵了出来,爸爸跟他议好了价,准备明天驮上我们的茶叶就上路。坐在两天汽车的公路叫滇藏公路,本来可以一直通进西藏的,但今年夏天的雨水特别多,山体垮塌,道路就阻断了,所以好多物资都集中在这个小镇上。

爸爸要马帮主人安排一匹马给我骑,怕我把脚走坏了,但我不怕,我就是要练练我的脚,我只担心脚上的胶鞋不经穿,在满是碎石的山间小道上走,恐怕走不了两天,鞋就磨破了。以前红军穿着草鞋赶路,恐怕半天不到就磨坏了。马帮主人夸我说,这孩子真懂事,节省一匹马力出来,可以多驮一点货物。兴厚舅舅在旁边出主意,说上坡的时候,如果累得跟不上,就抓住马尾巴,让它拖着走。可是如果那马发起毛来,踢人怎么办?再说它驮了那么多东西,再去抓它的尾巴,增加它的负担,有点于心不忍,所以每逢爬坡上坎,我都坚持自己走,不要别人帮忙。爸爸说多亏了前段时间坚持锻炼,体质增强了,现在才走得动,不然的话,早就累爬下了。

这天来到一条大江边,江名叫“怒江”,这个名字取得真好,江水翻腾,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果然是怒发如狂的样子,我想起读过的《山坡羊?潼关怀古》里面好象就有“峰峦如聚,波涛如怒”的句子,这“怒江”的“怒”字,恐怕就是同样的意思。

沿着河谷往前走,河谷里水汽蒸腾,到处都是湿漉漉的,稍高一点的地方,长着荔枝、芭蕉等热带植物,大概河谷海拔特别低的缘故,而且也确实是,河谷里不仅湿,而且热,全身汗腻腻的十分难受,但山壁上时不时有瀑布飞泻而下,水质清澈甘甜,脱光了衣服在瀑布下冲凉,边冲边喝,实在是十分痛快。

走出河谷,就要爬山了,开始时见到的树叶都很肥大,慢慢地树叶越来越小,越来越细,天气也渐渐变凉了。一路上见到众多几个人都环抱不过来的参天大树,认识的有冷杉、银杏、雪松等,不认识的就多了,爸爸拍着树干不停地说,好东西呀好东西,看得出他对树木是发自内心的热爱。到了山顶上,一座雪峰矗立在眼前,在阳光的照耀下,雪峰闪闪生光,真插蓝天,一蓝一白的两种颜色搭配在一起,非常醒目,非常刺眼,而这时,我们已经把行李里的棉衣翻出来穿上了。

顺着斜坡上的一条小道,我们翻过了雪峰,刺骨的寒风从山顶吹下来,耳朵鼻子都被冻得通红,爬坡的时候,有些气短,马帮的马大叔说是高原缺氧,要预防高原反应。马大叔其实姓刀,是摆夷人,但因为他长着一张马脸,又是马帮的主人,所以大家都叫他马大叔,他也不生气,只是乐呵呵地笑。

我想我们本来就是云贵高原上的人,会有什么高原反应,可他说青藏高原更高,是世界屋脊,不管是那个高原来的人,到这里后都会发生高原反应。

高原反应不可怕,挺一挺也就过去了,可怕的是大雪崩,我们就亲眼看见对面的山坡上发生了一次大雪崩,雪峰上的积雪就如同怒江一样发怒了,奔泻而下,响声如雷,地动山摇,怒雪冲击过的地方,树木,山石,溪流,一切都荡然无存,这种摧枯拉朽、横扫千军的气势,实在是天下一等一的奇观,爸爸和兴厚舅舅也说,这次出门,有眼福亲眼目睹如此壮丽景象,真是不枉走这一遭。

有一天,走进一处旷野,只见一马平川,天高地远,在青藏高原上能见到这样平坦的地势,确实十分难得,地上寸草不生,都是冻土,摸上去又硬又冰,就如同黑色的冰块,偶尔有秃鹫飞过,在布满碎石的平地上留下一团阴影,一条石子路仿佛通到天边。到了这里,我们的马帮热闹了起来,因为有当地的牧民加入了我们的队伍,一百多头牦牛加入进来,顿时声势大振,牧民的狗叫藏獒,十分凶猛,领头的那只,差不多和我一样高,这哪里是狗,分明就是一匹马,就是一只豹。晚上就在旷野里露宿,支起帐蓬,燃起篝火,仰头看星星,天离得很近,仿佛一伸手就能摸得到,而星星在天空中闪烁,如同钻石一般晶莹剔透,大概是空气稀薄的缘故。到了半夜,远处传来几声狼嗥,恐怖凄厉,让人听了,十分伤感,忍不住就要落泪。马大叔说不要怕,狼虽然凶残,但打不过我们的藏獒,但我看藏獒那付恶狠狠的样子,恐怕它和狼就是亲戚。我是不喜欢这种狗,而兴厚舅舅似乎很喜欢,他跟牧民混在一起,说牦牛和藏獒的事,问长问短,搞得不好,回去的时候,他会左手一头牛,右手一只狗。

我所熟悉的北斗七星,仙女座,双子座,厂字,大火星,参与商,金星,木星,北极星,在这个无月的夜空,全都看到清清楚楚,银河真的如一条牛奶铺成的河,在天空里缓缓地流淌。到了下半夜,人们都睡着了,守夜的人也不敢开口说话,因为四周的气氛实在是太寂静了,正应了李白的那句诗: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天亮时,太阳一下子就升上了地平线,又圆又大又红,和我们那里看到的太阳不同,我们那里的太阳早上是慢慢地升起,很柔和很舒展的样子,而这里看到的太阳,一下子就地底下喷薄而出,还没有让人想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它就已经光芒万丈了。太阳一出来,旷野里就热闹了,牛喊马嘶,人闹狗叫,大队人马继续前行,走了一会儿,折而向北。这时马大叔指着南方对我说:“看到没有,远处的那座山峰就是珠穆朗玛峰。”我一听之下,心脏就剧烈跳动起来,原来世界第一高峰在这里,我亲眼看到了世界第一高峰。只见到一座山峰直插天际,闪着银光,仿佛一颗巨大的宝石,镶嵌在蓝天白云中,使人生出无尽的崇拜向往之心。

如此翻山越岭、晓行夜宿走了二十几天,终于来到了一座县城,大半都是藏人,我们将茶叶跟合作伙伴桑多吉交接了,当晚就住在他家。他拿出来招待的是青稞酒,酥油饼,牦牛肉,对我们十分热情。开始时我不是很喜欢他,因为他身上的味道太重,让人呼吸都困难,而且他的脸也脏得离谱,厚厚的一层油腻可以用刀刮,就如同我们家里锅底的烟灰。马大叔他们一辈子只洗三次脸,生下来洗一次,结婚时洗一次,死亡时洗一次。之所以这样,并不是他们不讲卫生,而是因为高原的紫外线太厉害,留下那些油腻在脸上,起到保护皮肤的作用,不然的话,就很容易得皮肤癌。听他这样一讲,我就释然了,如果只看事物的表面,不了解事物的真相,就容易犯以偏概全的错误,如果不亲自来西藏走一趟,“肮脏”这个词就会一直加在人家头上,不仅不公平,而且还显得自己十分肤浅。

吃了饭,桑多吉拿出一张动物的毛皮出来,说是藏羚羊的皮,摸上去光滑异常,十分舒服,他拿出一个铁指环,把皮的一端卷入指环,轻轻一抽,整张皮就从指环中穿了出来,爸爸和兴厚舅舅都十分惊叹,说这样的好东西,将来一定价值连城,桑多吉却笑着说,现在就价值连城了,从尼泊尔过来的印度人来收购,说是卖到欧洲,欧洲的上流社会人人以拥有一张藏羚羊的皮为傲,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以前好象听说二姨就有一件这种皮衣。

第二天,由桑多吉带领,我们一起去埕木错,那里是藏羚羊的故乡。所谓“错”,就是湖的意思,西藏最大的湖就叫“纳木错”。到了湖边,只见湖水湛蓝,雪峰倒映在湖里,湖边绿草如茵,无数的藏羚羊在湖边安静地吃草,还有一些水鸟在湖边浅水处觅食,气氛十分宁静。桑多吉说这湖是神滴落在山间的眼泪,所以是咸的,这么清澈的湖水居然是咸的,我不相信,就捧了一把含在嘴里,果然是咸的。其实地理书上已经说过,内陆湖大多是咸的,如纳木错,如青海湖。

桑多吉带我们到埕木错来看藏羚羊的意思,是表明他的货源充足,希望我们与他做这宗生意。他说只要能把货带到香港,至少有十倍的利润,双方五五分成,做几单就可以退体享福了。兴厚舅舅听了很兴奋,他显示出跃跃欲试的样子,但爸爸不同意,说这种走私的生意做不得,抓住要坐牢甚至杀头,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赚再多的钱也不值得。看得出,兴厚舅舅心里不服,我想他回头就会找桑多吉单独谈,这件事情上,他不会听爸爸的。

接下来的两天,大人们谈生意,商量,辩论,争吵,讨价还价,没有我的事,我就和桑多吉的儿子拉结玩,他跟我年龄差不多,会说汉语,但他学习的东西跟我完全不同,他在学校里以念经为主,我问他念的是什么经,他说是密宗的大阿含经还是小阿含经,我想他所说的这些经,可能就像我所念的《诗经》或《三字经》一样吧。

他是一名优秀的骑手,可以在奔驰的马背稳稳站立,还能藏在马肚子下,从飞奔的马背上俯身拾起地上的小球,对他来说也是易如反掌,而我连马尾巴都抓不牢,真是让人非常的惭愧。不过,让我感到欣慰的是,他似乎脑筋不太灵光,因为他相信灵魂,相信来生,相信转世,这样一来,他对任何事情都表现出逆来顺受的态度,因为按照他的世界观,一个人,无论怎样努力奋斗,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因为你的命运已经注定了,不仅今生注定了,三生三世都已经注定了,只有服从命运的安排,才能获得超度,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我跟他讲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道理,他连连摇手说:“大逆不道,大逆不道。”这样看起来,他父亲经商做生意,反而显得务实一些。

回程的时候,马帮的马背上又驮满了货物,都是西藏的物产,如牦牛骨,藏药冬虫夏草藏红花,等等。一路又是马铃叮当,马蹄声声,不久来到瑞丽,向货主交了货物,我们就准备回家了。

在瑞丽的客店里,爸爸听人说缅甸从深山里的一个湖里打捞出万年沉香木,珍贵无比,他心痒难搔,要亲自过去看一看,兴厚舅舅不想去,于是我们就与兴厚舅舅分手,他说他要先回家,但我想他可能是去广东再去香港,因为我发现他带了几张皮毛回来,不小心被我看见了,只是爸爸不知道而已。

明天就要去缅甸,爸爸要我告诉你不要担心,有熟人带路,去看过万年沉香木后就回家。到了缅甸就寄不了信了,我们会平安回来。

读完信,小芳轻轻叹了一口气,心想都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又说打虎只要亲兄弟,上阵还须父子兵。兴厚与自己虽然都姓刘,但毕竟异父异母,一到关键时刻,就会发出不和谐不合作的声音。“兴厚……心厚”,难道刘叔当初为他取名字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心厚”的本质了么?又想,等下次见了兴厚,还是要劝劝他,不能为了赚钱而犯橇,出了事就对不住刘叔和丘娘了。

当晚睡梦之中,梦见的尽是林森和小刚父子俩在山间林中穿行的身影,耳边尽是“得得”的破碎的马蹄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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