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汇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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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戈倒是觉得稀松平常。

见多了风雨,踩着人命活着的人,心也变冷了。

生与死,其实并没有什么界限。

活着去做一些愿意做的事,死了一走了之。

就如同一片轻飘飘的白云,随风而去。

匆匆又如何?

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事。

可是,莫名有一种心酸,是说不上来的感觉。

第一次为了无关自己的人有所触动。

小时候,

没有人关爱,也没有得到像人一般的待遇。冰冷的杀手培养,没有人情味儿的人间地狱。

活着走出来,不活着走出来,阳光或是黑暗,都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

再后来,

练就了一身武功,亲手杀死了凌辱他的虽有人。从此,他变成了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没有活人与他再有干系。

走出牢笼的那一刻,

世间是完全陌生的。

为了填饱肚子,突然发现自己的功夫能带来不小的收益,换来食物和水。

他便的更加孤僻,

不愿和人搭话,

只靠着杀人的生意活着,

越来越麻木,没有感情、变得善恶不分。

直到一天,一对稚嫩的孩子悼念着死在他手下的人。

那是这两个孩子的父亲。

一个小哥哥,带着一个小妹妹,痛哭流涕,无依无靠。父亲的死让这二人在没有可以享受的安稳。

重戈手中的穿云剑依然滴着血,

他并不觉得这孩子会对他有所伤害,

没有想到,

那个稚嫩的小孩,突然抱住他,生生咬掉了他手臂上的一块肉。

后来,

他才知道,被他杀死的人只不过冒犯了大人物,一辈子从来没做过恶事,反倒是一个受欢迎的热心肠。

两个孩子无助、恶狠狠的眼神刻在了他的心里。

那颗冰冷没有温度的心,刹那间冰山融化。

自此之后,

重戈再不敢去轻易伤害无辜的好人,他受不了别人讽刺的眼神。

漠海杀手、红衣重戈,

虽然让人闻风丧胆,

却仍然保留下了一份炙热。

他开始体验人一般的生活,开始与人交谈,最后,爱上了美酒。

美酒为伴,

长剑在手,

虽然只身一人,

却别有一番味道。

再后来,他来到了中原。

这里熙熙攘攘,一点儿不似漠海。这里没有呼号的阴风、没有遮天的黄土。有的是一步一楼梯,有的是品尝不完的美酒。

最后,他结识了栾子明,

二人义结金兰,

以心交心。

做起事来,终于可以有一个理由——承担杀人的罪名,为了弟弟更好地活着。

终于,他知道了什么是人情冷暖。

中原,是一个神奇之地。

他见识到了很对意想不到的东西。

不苟言笑、严肃异常的常十三,这个他唯一心服口服的人,竟然可以为了走了八九年的人一蹶不振,竟然可以在一个毛头小子面前红了眼眶。

那个对于痛感异常敏感的子明,竟然可以在挨完打罚之后开心地笑出声音,竟然可以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出生入死、毫无怨言。

……

原来,

世间并不是灰色的。

它一直都是五彩斑斓,

只不过过去的自己并没有发现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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