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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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土大陆北方的一年之中最冷的时候已经过去,如果是往年,雪已经开始融化,不过今年特别冷,前一段时间下的雪仍然覆盖整个大地。在一片望不到边际的广袤大地上除了纯洁的白,没有其他任何颜色,白雪掩盖了一切瑕疵。任何人看到这幅雪景图一定会觉得心旷神怡,忘却尘世的一切欲念,整个身心都觉得被净化。

银雷刚刚出城的时候就被前世只有在电视中看到过的景象惊叹不已,虽然这次没有取得真正的仇人狼族之王血齿的性命是一个遗憾,可是这次让兽人大大的吃了一场败仗让他十分的解气,而且经历的一场残酷的战争让他更加成熟。本来他就没有在千军万马中取得仇人首级的天真想法,双方总人数将近三十万的大型战争中想找到一个人报仇,那几率实在和中彩票头奖差不多。只要能让仇人的意图无法得逞就够了,至于其余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银雷相信自己在几年后,能够利用半人马天生的本钱再加上人类的物资支持一定能够训练出一支强大的“骑兵”队伍,杀到狼人的老巢,为母亲报仇。

所以银雷的心情十分的好,什么都觉得让他高兴,除了一点——雪后的天气。一望无际的雪景看起来很好,在上面旅行就不是一件让人觉得愉快的事了。刺骨的寒风让人直打哆嗦,这还是小意思,银雷穿得不少,不仅上半身穿的皮袄,下半身也穿上了皮制的护甲,是人类坐骑专用的,改了一下给银雷穿上了。最让他烦躁的是地上的厚雪,在上面跑起来分外费劲,根本跑不快,这对一个归心似箭的游子来说是最痛苦的。银雷迫切的想见到自己的老师,父亲,大哥,二哥,还有弟弟妹妹,还有他现在所有还活着的族人。

“来的时候怎么就没注意到路这么难走呢?”银雷大声的发着牢骚,也不管现在路上根本人影都没一个,除了他只有鬼才听得到。不过这些没有任何意义的牢骚话可以让他迫切想要回家的心不那么焦躁,所以赶路的这段时间银雷不停的自言自语,如果有人看到他一定会把他当成疯子。

又是一天过去了,今天一天都没有遇到任何野兽或者魔兽,这对银雷来说可不是好消息。一般的野兽或者魔兽遇到他只会成为他的口中餐,虽然身上没有除了盐以外的调料,可是烤得滴着肥油的兽肉,撒上一把盐,吃在口里也是别有一般风味。相应的如果一段时间没有遇到任何可以吃的动物,就代表他必须就着雪吃从城里带来的粗糙干硬乏味的干粮。要知道银雷平生三好,其中一好就是好吃,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枪,当然到这个世界后只能玩弓。他到这个世界后最喜欢做的就是打猎然后大吃一顿,食物当然是另一个世界被保护得不怎么严密的野生动物。

“怎么不送点食物过来?又要吃干粮了。哎!”银雷哀叹着自己的不幸,却没注意到事情有些不对头。荒郊野外走上个把月遇不到人是很正常的,这片大陆大得很各种族拼命的占地盘也不过实际控制的三分之一,可是走上一天连只冬天里最常见的雪兔都没看见一只就有些奇怪了。如果银雷是职业猎手,或者有人告诉过他相关方面的知识,他一定会警惕一些。可惜他前世枪法虽好,只能打靶,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的正职是神棍,所以打过几次猎的他,除了箭法好一些又会些法术之外,只是一个新手猎人。所以他不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也没往那方面想,如果附近有非常强大的动物或者动物群,那么其余的动物不是被吃就是闻到气味都远远的躲开。所以有经验的猎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特别小心,说不定有豺狼虎豹这样凶猛的野兽。这个世界的野兽比另一个世界的更加凶猛,因为不这样就无法生存繁衍,而且还有天生有着不可思议力量的魔兽。

远远的在银雷的身后跟着一只冬狼,冬狼是一种比较高级的魔兽,和普通的狼样子差不多,只不过全身长着雪白的皮毛,成年以后身材和水牛差不多大小。这样壮实的身材力量当然不会低,动作还很敏捷,防御力在魔兽当中不算太好,可也能抵御一般的物理伤害。天生的天赋魔法只会一种“冰霜吐息”,威力当然和冰龙不能相比,可是和中级冰系法师全力发出的“冰霜之息”差不多,而且持续时间更长,能够使用的次数更多。最让人头痛的还不是这些,力量比它大动作更敏捷的魔兽在大陆上多得去了,“冰霜吐息”虽厉害,可是射程和作用范围不大,使用前还需要时间酝酿,敌人有机会躲开,而且冬狼还特别怕火焰伤害,总体来说冬狼的实力在魔兽只能算中等偏上。不过,这种魔兽有一定的智慧,狡猾而且多疑,有一定的指挥能力。会狼语能和地精进行沟通,并且凭借其智慧实力一般都能够成为狼群的首领,并且常常和地精部落结成联盟,一起狩猎。

跟在银雷身后的就是这样的一只冬狼,不过好在这匹冬狼刚刚成年,还未能集结大量的狼群和地精形成势力。在他的手下只有三十多只狼,和有二十多个地精小部落形成联盟而已,不过光是冬狼加上狼群收拾银雷绰绰有余了。好在银雷的运气不错,冬狼身边现在只带着狼群,刚刚准备动手时,银雷刚好用法术升起了火,对火天生的恐惧让冬狼不敢轻易冒险。

可是就这么放过一个单身的小半人马这么好的猎物,冬狼又不甘心。踌躇了一会,这只智慧不下于一般人类的魔兽在身边的一只普通野狼耳边轻声叫唤了几声。这只野狼好像领到长官命令的士兵一样,转身离去快步跑开。

当银雷刚刚吃完自己的晚餐的时候,就看见五百米外二十多个地精举着简陋的武器,乱哄哄的一群向自己冲过来。地精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常见分布范围最广的生物之一,据说连神秘的幽暗地域都有地精的身影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地精身材和十三四岁的未成年的人类差不多,大嘴大耳朵小眼睛绿色皮肤,有一定的智力和社会结构。地精是残忍的种族,生活的仅有目的就是杀戮、吃和睡。他们嗜杀一切,只要有可能,他们不会放过任何活着的生物。他们还是毫无荣誉感的骗子、撒谎者和小偷,也是极端的欺软怕硬者,在他们的头脑中,压根就没有耻辱这个词,当强敌当前时,他们会伏地求饶或是逃之夭夭,而一旦对手一转身,他们又可能马上从背后偷袭,而且他们最爱用的进攻方式是一拥而上。(这段文章《龙枪种族 地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不过他们用自己低下的智力判断敌人实力的时候,通常以敌人的大致数目作为参考。之所以说大致数目,你能期望地精能够数得清楚吗?不过这次这些地精不用数也知道敌人只有一个人,一个单身的半人马,还是未成年的。敌我双方的数量悬殊让地精们勇气倍增,四五百米外就按照传统闹哄哄连蹦带跳的开始冲锋。

敌人冲锋到两百多米外,银雷却没有感到二十多个地精有任何威胁,他们短小的细腿根本跑不快(相对与半人马而言)。武器也很差劲,除了一些生锈的铁器(地精不会也懒得保养武器)之外,只有几张木制的短弓,银雷怀疑那弓的射程有没有50米。他拿出了自己精心制作的复合反曲弓,这张弓的射程超过三百米,银雷现在的力气拉弓最多只能射出两百米,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地精原来就乱七八糟的队伍在跑了一段距离后变得更加散乱,前面的地精超过最后面差不多有一百米,中间稀稀拉拉的地精三两成群。这样的纪律对于见识过数十万大军作战的银雷来说,简直可笑到极点。他不慌不忙的射出了第一枝箭,“簌”一声,跑得最快的冠军胸前挂上了红色的奖章,凭这枚奖章他可以获得死亡之神的接见。倒霉的地精还没倒下,第二枝箭有飞到另一个地精的嘴里,这是他最后的晚餐了。第二个,第三个,银雷的手感越来越顺,动作越来越快,到有地精刚刚冲入距离银雷一百米的地方的时候,手感极佳的银雷尝试了一下所谓的一箭双雕。

“宾果,成功了!”一个地精因为胆怯而后退时,和后面的同伴撞到了一起,抓住机会的银雷一箭将他们串了起来。惨烈的战场教会了银雷仁慈要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用在需要的地方,还在对自己挥舞武器的敌人不需要这些。

经历过一场大战的银雷射箭的速度比以前快了不只一倍,守城的时候城墙下面到处都是敌人,闭着眼睛也可能射中敌人,作为银雷这种等级的弓箭手不需要什么瞄准后精确射击,只要你“快!快!快!再快!更快!还要快!”多射一枝箭就可能多杀死一个敌人,多杀死一个敌人就可能挽救一位战友的命,多一个战友活下来就可能因此获得一场胜利,战场之上的规则既简单有残酷。

大约短短的一分钟的时间后,地精只剩下十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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