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篝火晚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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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刘邦将跟冉姐签好的合同样式抄写了十几份,然后找来顺子,让他带着一起去村里养猪比较多的农户家里,跟他们签订同样的合同。借此之机,他又收购了几十头猪,约好顺子隔天运到N市去。那些农户本来对他是半信半疑的,可看到他出手那么大方,又出比现在收购价高许多的价格来收购自己的生猪,倒是信了几分。到中午时,冉姐更是叫来她那曾经在镇上当过干部的丈夫助阵,顿时令可信度又增加了几分,许多农户于是都跟刘邦签订了合同。

经过一整天的努力,猪源的问题算是得到了部分的解决,刘邦的心情大好,在高兴之下,竟忘了昨晚偷听到的私秘谈话,将周奇想要在篝火晚会上“算计”他的阴谋忘得一干二净。竟答应跟她一起去参加所谓的篝火晚会了。

篝火晚会是在离顺子家约两里的一片松树林边举行的,当刘邦、周奇、顺子跟冉姐一行到达时,已经有一百多青年男女围在那里了。

这样的活动显然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因为那里早早就生起了几个大火堆,刀叉之类的烧烤器具一应俱全,几个简陋的茅棚也修葺一新。有心人更是支起了一口大锅,添了柴火去烧水,准备待会儿将狩猎归来战利品褪毛剖肚。更夸张的是,居然有贩,将一些瓜子、糖果之类的挑到现场来卖,当地人的商品意识如此强悍,实在令城里来的刘邦汗颜不已。

参加狩猎的条件很简单,一是要求为十八至四十的未婚男青年,二是填写一份自愿参加狩猎的免责声明,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手印。

在周奇和冉姐的怂恿下,刘邦糊里糊涂地填写了声明。

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将参加狩猎的青年分成了五个组,每个组三人。狩猎得野猪的一组将被封最勇敢、最能干的勇士称号,不仅分得头野猪,而且可以优先挑选所有在场的女青年为自己的心上人,同样也优先得到所有女青年的挑选。

野猪虽是经过人工饲养后,最近一段时间才放归这一带的山林的,可它毕竟是带了个“野”字,跟一般的家猪不同,它有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且它一旦发起怒来,还是能伤害人的。

虽是这样,人们为他们准备的狩猎工具却很简单,没有枪,没有马,甚至没有狗的帮助,他们所能握住的,仅是一把四分之一椭圆形的杀猪刀,好像他们这次去不是狩猎,而是杀普通的家猪,只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就行。

刘邦没想到狩猎会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进行,除了感觉新鲜外,更有一刺激,他虽在书上看到过许多关于狩猎的描写,可就算描写得再精彩,也是在书上,跟现实中亲身经历的有很大的不同。

跟刘邦分在一组的另外两人,一个叫阮咸,一个叫阮元,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其中阮咸是经常上山砍柴的,山林行走的经验相当丰富,不过他已经参加过两届(注:每两年举行一次)这样的狩猎篝火晚会了,却还是一无所获,既没有拿到勇士称号,也未能俘获哪位姑娘的芳心。他依然没有死心,今晚参加了他人生的第三次。至于阮元,除了脸上有几粒青春痘是他的最大特征外,其余的则再普通不过了。

阮咸有了上两次的经验,自然一开始便将他们往正路上带。离火堆两公里是林子最茂密的地方,阮咸很快就带着刘邦和阮元到了那个地方。按照他的法,他上两次也是用这方法迅速到达这里的。

刘邦听了他这话心里就不禁纳闷了:既然他上两次都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为何他就没有遇到野猪呢?闹得要一连参加三次之多?这其中必有蹊跷之处!刘邦有了这判断之后,禁不住问阮咸道:“你既然三届都有参加,可清楚上两次他们都是在哪里猎到野猪的?”

阮咸摸了摸鼻子道:“狩猎到野猪的地是保密的,那三个胜者总会将野猪拖到火堆旁。而且村里的长者也不许他们泄露出去。不过据一些人私下里传,每次狩猎到野猪的地都不同,野猪不可能呆在一个地方等人们去猎取的。我觉得它有可能选择最茂密的地方藏身,所以就带你们来这里了。”

对他的这话,刘邦自然是严重的怀疑,但既然他坚持,也不得不陪着他寻找一阵。然而一个时辰过去了,他们不仅没见到野猪的影子,就连猪蹄子印都见不到一个。如此一来,就连一直都做闷声葫芦的阮元也埋怨起来,道:“我听前两天曾有野猪出来南边的山坡偷木薯吃,我们不如到那里去碰碰运气吧?”

刘邦想道,野猪既然在那里偷过木薯,人们自然会注意到那里,不定早已有人埋伏在那里了,这时才赶去,什么都晚了。不过野猪也是有一智慧的,前两天在那里出现过,今晚未必还敢去那里,可它的肚子总是要填饱的……于是问阮咸道:“你知道这附近一带,除了南边山坡有木薯外,别的地方还有木薯之类的吗?”

“离这五公里的东边山坡不仅有木薯,还有红薯、玉米、花生。不过那里有好几户人家,且地势平缓,野猪敢到那样的地方吗?”阮咸道,他是绝不相信放归山林不足半个月的野猪会有那么大的胆子,竟敢到人烟密集的地方偷东西吃的。

“今晚留给我们最大希望的就是那个地方了,不然的话,这么大一片林子,叫我们到哪里去找野猪呀。”刘邦道,“事不宜迟,我们马上赶过去吧!但愿没有人捷足先登才好。”

听了刘邦的分析,阮元道:“城里来的就是不一样,有头脑!”

阮咸虽不相信刘邦的狗屁理论,可他们两个都走了,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更何况还有上两次失败的教训呢。思想斗争一番后,终于还是跟上了他们。

这天晚上的月亮还算不错,将整个林子照得雪白一片,让刘邦他们赶山路省了许多时间和麻烦,因为这场狩猎比赛是不得带任何火把、手电的。

又是一个时辰之后,他们终于赶到了东边的庄稼地。借助月光,刘邦清楚地看到,有一大片的木薯地被什么东西糟蹋得不成样子。众人过去仔细看了看,只见一根根的木薯被连根拔起,木薯被吃掉了大半,只剩一截还孤零零地挂在那里。地上留有许多零乱的蹄印,还有一些明显是用鼻子拱出来的坑——综合种种迹象,这杰作显然是野猪留下的。但现在,众人还是迟了一步,它干完这些坏事以后,早已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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